6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出关于公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申报指南等文件的公告,2024版药品目录申报将于7月1日-14日进行,预计11月将公布目录调整结果。

此次目录调整,按规则对药品获批和修改适应症的时间要求进行了顺延,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获批上市或修改适应症的药品可以提出申报。此外,调出品种的范围方面,将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以及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列为重点考虑的情形,强化供应保障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明确:

国谈竞价不影响该药品通用名被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或政府定价范围。集中采购中选或政府定价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支付标准。

这个政策其实不是新鲜事,但专门将国谈竞价单独拎出来表述,似乎预示着接下来某些省份讲开展国谈竞价品种的集采工作---一周前,广东曾发出公告将进行基药即国谈品种的集采,但第二天(6月21日)却更新了公告内容,删除了国谈部分只保留了基药集采部分。

毕竟,处于协议期的国谈独家品种从带量采购的原理上及协议约定条款上逻辑似乎不通,但竞价品种,特别是三家及以上数量的竞价品种已经构成了充分竞争条件,纳入集采,以价换量解决进院及使用问题是说得通的。

此外,《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指出:

探索建立支付标准、挂网价格与支付管理联动机制。 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这一条不仅仅是挂网的问题,同样也可用来理解竞价品种集采。竞价品种集采中选后,其价格与支付标准挂钩,原来国谈时形成的支付标准也将重新调整,从国家规则层面开一个头,接下来就看各省集采具体内容了。

《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也考虑到药品情况比较复杂,如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同企业说明书存在很大差异、不同企业规格不相同等),医保方可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与企业充分沟通。 


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国谈从2018年开展以来,不断积累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断迭代。

在竞价同通用名品种的身份归属问题,特别是双通道省份,《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指出:

对于竞价准入的药品,鼓励各地医保部门开展探索, 支持将同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优先纳入定 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配备范围,提升供应保障水平, 支持临床优先使用。

这无疑是在国家层面给同通用名国谈品种按同等待遇开了一个口子(尽管措辞还是用“鼓励”)。以往各省对国药仿制药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有的直接按国谈身份处理,有的则区别对待。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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