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成效!全省基层卫生高级岗设置比例提高至20%,7760名基层卫生人员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3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厅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塑造乡村振兴新优势情况。

图片来源:健康山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牟善勇介绍到,全省基层卫生高级岗设置比例提高至20%,7760名基层卫生人员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山东在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

开展了哪些工作?

会上,《农民日报》记者:乡村振兴,健康先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内容,请介绍一下山东在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图片来源:健康山东

牟善勇表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列入了2024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今年,还将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让群众就近就便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努力使群众少得病、晚得病、不得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

连续实施基层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卫生能力提升2个三年行动,在全国率先开展基层机构等级评价,推动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占比达到35.6%,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建成156个,数量和比例均居全国前列。


全省建有村卫生室5.24万所,其中,中心村卫生室3879个,在人口较少的自然村设置村卫生室服务点3344个,提供定期巡诊服务,夯实织密乡村“15分钟健康服务圈”。

二、推动基层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开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不够便利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推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效。在全国率先开展“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建设“三高中心”、“三高基地”、“三高之家”3.14万家,签约三高患者1394万余人次,慢性病患者全过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逐步形成。


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出“一老一小”,聚焦重点人群,2023年为551万名儿童、1128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897万名高血压患者、364万名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让广大群众都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筑牢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基础。

三、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精准下沉

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全省组建211个医共体,通过建立联合门诊、特色科室、带教进修、远程培训指导等方式,提升县域诊疗同质化、优质化水平。医共体内全部建立远程影像等诊断中心,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远程心电覆盖8674个村卫生室,“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日趋成熟。


落实职称晋升下基层,每年选派医务人员下沉基层提升专科能力,今年下沉人员将突破1万人次。在全国首创选派“业务院长”,全省建设名医基层工作站1765个,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延伸。

四、推进乡村卫生人才提能扩量

先后出台全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县管乡用”等专项文件,推进空编补齐,4年来安排进编用人计划3.04万人;全省基层卫生高级岗设置比例提高至20%,7760名基层卫生人员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主动向省内高校发布基层医疗机构招聘信息,关口前移对接岗位和人员,最大限度吸收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推动全日制大专以上医学毕业生免试注册乡村医生,全省村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提高到60%以上,进一步优化提升队伍结构和素质。



针对基层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山东在招培人才方面具体有哪些新举措?

去年12月底,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列出22条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举措。

图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一、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保障基层足额编制

1、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

以县(市、区)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十四五”期间,按照常住人口1-1.5‰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对建成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或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在县域编制总量内,结合工作需要足额核定人员编制。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


2、优化乡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政策。

进一步完善公费医学生招收培养使用方案,适度调整专科层次公费医学生招收培养比例,优化经费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省属医学院校加大面向乡村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


3、加大多渠道引才力度。

推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或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允许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开招聘中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年龄、户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满编、超编的乡镇卫生院引进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予以保障。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引导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财政困难县乡镇卫生院工作。落实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倾斜政策。


4、扩大优质资源下沉帮扶规模。

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接收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作为县级(含)以上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责,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每年全省下沉人员不少于10000人。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编制总量中,设定5-10%的服务基层定向岗位,服务期不低于2年。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提升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能力。自2024年起,开展全省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等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

二、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机制

提高基层岗位吸引力

1、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医师化。

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乡聘村用等方式,加快充实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乡镇卫生院空编招聘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村卫生室功能设置应与其人员医师化程度相匹配,执业(助理)医师在村卫生室执业期间,执业范围可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


2、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待遇。

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根据执业资格、能力水平等,分类确定待遇水平,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收入。


3、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其他乡村医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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