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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立健全“村医”正常退出机制并保障退休补助!

“看病就医”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重庆如何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环境,让百姓更有“医靠”?2024重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聚焦百姓关心热点积极建言献策。


强化基层公共卫生预防体系建设

“重庆乡村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且队伍不稳定,村医老龄化严重,信息化推广、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都滞后。医院与疾控机构联通不足,医院内医疗服务系统与基本公共卫生系统未完全打通,影响工作规范性和成效。”2024重庆两会期间,农工党重庆市委会提案认为。


为此,农工党重庆市委会提出重庆应加强乡村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有效手段,重点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人才培养,进入人员必须具备公共卫生学历和专业技能,从源头上提高队伍素质。”农工党重庆市委会在提案中建议。


同时建议出台政策鼓励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全额事业单位预算范畴;进一步探索“乡聘村用”模式,鼓励和招聘年轻医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针对基层医防融合较差、互联互通程度较低等问题,农工党重庆市委会建议尽快出台促进医防融合的方案,强化医防并重;完善制度保障医院与疾控机构“工作信息网络和专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由政府牵头,组织卫生、医保、大数据等各部门建立高效全面、高质量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各部门出台的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在专业工作上和行政工作上的一致性,保障工作的规范性和成效。

家庭医生上门服务(资料图片)。图源:新华网 


将家庭医生服务纳入全市“一件事”

去年9月,重庆出台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各区县(自治县)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将分别达33%和73%以上;到2035年,力争全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如何让家庭医生更好服务基层百姓?

重庆市政协委员、綦江区政协主席钟远平建议依托“渝快办”平台,开发应用家庭医生“一件事”应用场景,提升家庭医生服务效率和质量。


钟远平建议,对家庭医生实行网上动态管理,将家庭医生基本情况和履约服务数据录入平台,实行动态跟踪、常态管理。开设预约平台,签约服务对象按需要在网上预约,家庭医生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远程诊疗、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服务。


其次,开设网上业务技能培训窗口,通过视频培训、精品网络课程等形式,明确签约医生学习时间时限、考试考核等要求,全面提升家庭医生业务技能培训。开通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绿色转院通道,畅通上下级医院转院通道,针对符合条件的危重特殊病人,赋予家庭签约医生通过“一件事”通道转诊市级医院的权限,提升转院效率。


“鼓励和吸引医务人员加入家庭医生的团队,针对有需求、有条件的群体开发全免费、半自费、全自费等更多的个性化服务项目,实行项目指导价,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既解决家庭签约医生待遇问题,又提升签约服务质量。”钟远平建议。

在重庆市黔江区黑溪镇苏维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为村民患者治疗(资料图片)。图源:新华网


 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正常退出机制

乡村医生是构成农村医疗卫生网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农村群众就医、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等起到了重要作用。重庆市人大代表、大足区卫生健康委主任谢洪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


重庆市正在实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设施标准化,“软件”也需要跟上。“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正常退出机制,不仅能保障村医队伍基本生活,更能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谢洪认为。


谢洪建议,参照市级原有关于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贴的文件,继续预算专项资金,对符合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按个人意愿退出;对未达退休年龄的在岗乡村医生采取购买服务模式,签订合同,财政与个人共同承担缴纳部分购买社保,确保乡村医生退休后能保障其退休补助资金的落实。


重庆市政协委员,大足区中医院院长陆俊刚也长期关注乡村医生这个群体,今年两会提交了《关于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的建议》提案,建议建立村医梯次队伍,更好服务基层百姓的健康。


“目前,乡村医生存在专业素养低,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的问题。”陆俊刚说,一方面年岁渐高的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能力与年轻时相比或许有所下降,知识体系和技能更新的滞后,使得部分乡村医生难以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另一方面待遇和福利保障的不足,更是削弱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以大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设有274个村卫生室,配有809名乡村医生,在岗的809名村医中35岁以下的仅2人;35-60岁614人,占75.9%;60岁以上193人,占23.86%。“我区乡村医生即将更替人员较多,老龄化日趋严重较为突出,很多乡村医生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仍然在超负荷工作。”


同时,退出机制不完善。2017年市级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然而2017年个人申报截止后,再无相应政策支撑乡村医生有序退出,导致年龄偏大的不能再胜任工作,村医梯次队伍不能建立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乡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此,他建议完善退出机制。参照市级原有关于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贴的通知,在保持原补助标准、服务年限认定等不变的情况下,将各区县2023年12月31日在职在册60周岁(经区县卫健委审核合格后可将年龄延长至65岁)的乡村医生按照个人意愿退出。


同时,丰富保障形式。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岗乡村医生采取购买服务的模式,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合同,参照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为其购买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需要乡镇卫生院承担部分由市、区级财政承担,以确保乡村医生退休后能保障其退休补助资金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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