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调查

: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 董晨杰等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健全健康标准体系,促进健康标准化”要求。随着经济持续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此,开展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调查了医务人员视角下的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建设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策略建议,以期为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建设提供参考。

一、资料与方法

由上海市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事务中心联合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质控中心管理部门共同发放调查问卷,邀请三省一市的二甲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在岗的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参加调查。所得数据采用Excel 2019软件进行统计,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和调查问卷结果。

二、结果

共发放问卷8 000份,回收有效问卷7 236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45%。

)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必要性。7 236名医务人员中,认为有必要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建设的有6 838名,占94.50%;认为无必要的有398名,占5.50%。

)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的优先实施领域。6 838名医务人员中,认为可优先实施的领域排名前5分别为信息化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与发展、卫生应急处置。

)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的优先实施项目。6 838名医务人员中,认为可优先实施项目为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互通、对常见病和多发病制定一体化诊疗标准与规范、制定一体化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与指标、急救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制定一体化医技操作规范、制定一体化高危孕产妇诊疗规范、制定一体化危重新生儿诊疗规范、开展一体化传染病监测防控、门诊大数据互联互通、制定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

)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实施瓶颈与困难。6 838名医务人员中,缺乏专门的统筹和管理部门为主要瓶颈与困难,其次为标准(规范)与各省市现行标准(规范)不一致,再次为各省市在制定与执行标准(规范)时存在差异。

)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实施路径。6 838名医务人员中,认为“统一部门,牵头协调”为主要实施路径,其次为“统一部署,形成标准”,再次为“顶层设计,打破壁垒”。

二、政策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区域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组织。长三角各省市卫生健康发展地方标准不统一,需加强顶层设计,成立标准化工作组织,明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制度,广泛开展区域标准化交流合作,建立标准化建设水平评价体系,在国家现行标准基础上,从区域整体层面建立统一的质量标准、服务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

)制定发展规划和计划方案,打造区域卫生健康标准。从组织、制度和流程体系,患者医疗质量和安全,临床诊疗技术标准或诊疗常规等方面,制定发展规划,成立专业联盟,将各类标准关联为科学有机的整体,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卫生健康标准。

)将国家要求、地方发展、科学创新、人民需求作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立统一标准。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现行卫生健康标准、文件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复和盲区,需根据国家要求、地方发展、科学创新、人民需求等,由三省一市讨论并达成共识,由优势学科牵头制定标准,并对长三角地区已发布标准及文件进行统计汇总与分类比较,经相关各方充分论证后提交卫生健康标准制定管理部门,形成区域标准,以点带面,逐步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

)成立专家委员会,构建协调协商机制,加强监管。成立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一体化专家委员会,构建协调协商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建立标准双轨制。加大卫生健康标准制定与修订力度,做好标准研究和论证,整合精简,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将标准制定与修订和实施监管由归口机构执行,实现长三角卫生健康标准化、同质化管理,保证标准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构建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合作。单独依靠医疗卫生领域制定与修订标准无法满足多方需求。需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交流和协调,解决标准制定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卫生健康部门内部,也要开展多部门协作,明确分工,团结合作。

)加强支持体系建设。一是成立卫生健康标准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建立标准化专业人才储备,吸引优秀医疗人员从事医疗标准化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标准化数据库,互联互通,搭建医疗卫生标准化信息平台,使资源得以充分整合、有效利用与共享。三是对各机构资源进行一体化认证,减少障碍,为标准制定、修订、执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提供充足经费,为标准一体化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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