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份起,各地将陆续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最低缴费标准升至400元,加上财政补助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

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居民医保筹资涉及近10亿人的“钱包”。记者从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处了解到,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文件的核心是确定下一年的筹资标准,今年通知充分考虑了医疗费用上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群众收入增速放缓等因素,在财政补助与去年持平的同时降低了个人缴费增幅,尽最大可能回应参保人少涨一点的期盼。

城乡居民医保费为何要年年涨

国家医保局在政策解读中称,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待遇水平和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居民医保费用每年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二是居民医保待遇提高较快。这两方面造成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居民医保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在这种情况下,“少涨”或是“停涨”将进一步加剧基金的收支缺口。


近年来我国居民医保基金呈现出一种“紧平衡”状态。2023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0569.71亿元,支出10457.65亿元,当期结存112.06亿元,累计结存7663.7亿元。


上述参与政策制定的人士认为,居民医保“紧平衡”的状态最主要的原因是医疗费用上涨速度太快。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年均上涨保持在10%以上,远远超过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居民医保的5%~6%筹资增幅也跟不上医疗费用增加的速度。


医疗费用增长有合理的因素,如老龄化加剧,疾病谱系的变化,大量新药新技术的应用,人们健康需求的提升等;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如医疗机构过度诊疗等。


今年上半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家医保局8月5日公布的《2024年1-6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385.89亿元,同比增加1.5%,支出为5371.91亿元,同比增加11.1%,基金收入仅比支出多14亿元。按照现在的收支情况预测,下半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会出现当期收不抵支。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确立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金管理原则,即根据基金的收入情况来安排支出。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对记者表示,居民医保筹资支出紧张对于医疗机构的影响体现为医疗机构会加强居民医保费用的控制,不能超支,甚至有医院会选择优先诊疗非居保人群。


在全民医保之下,医保基金为医疗机构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一位地方医院的负责人对表示,每年医院都很关注居民医保费用上涨的情况,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收入。如果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不涨,医疗机构会面临更大的收入压力。


记者了解到,医保部门在测算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时会根据上一年医疗服务的价格、药品目录的谈判、集采价格的下降以及待遇水平匹配度等指标来确定筹资标准。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让医疗费用保持相对合理增长,是当前居民医保管理上面临的一大压力。

多位基层医保部门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居民医保待遇提高较快也是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大幅增加的重要原因,有些待遇甚至已经超出了“保基本”的范围,与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不相符。


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的提高。20年来,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可报销的药品从新农合初期的300余种提升到了现在的3088种,其中包括多种靶向药和罕见病药品。同时,各类现代医学检查诊疗技术也更加可及,群众的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目前,我国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


如何减少缴费“痛感”

在全民医保的时代,没有医保等于将自己和家庭置于重大风险之下,一旦生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可能会压垮一个家庭。


记者在江苏,安徽等地调研时了解到,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的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有些地区为95%,这说明大部分参保人对医疗保险的必要性是认可的。


一位医保研究者对记者表示,我国居民医保其实是一个性价比很高的制度,仅以1000元左右的筹资标准就实现了住院和大病的基本保障,其中财政还承担三分之二的缴费责任,个人只需承担三分之一。但当前居民医保面临的难题是,对于一小部分参保人的收入水平来说,每年数百元的保费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付不起"是真实存在的情况。


居民医保费和居民养老费是继农业税之后,需要农民直接用“真金白银”支付的两种税费。居民医保费的缴费“痛感”又大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因为居民养老费是存在个人自己的账户中,所有权是自己的,而且小于18岁的未成年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需要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而居民医保是全生命年龄段都需要缴费,从新生儿到高龄老人,每一个参保人都需要进行年度缴费。基于保险的大数法则,参加居民医保是“患病时有保障,无病时利他人”。一部分参保人缴纳医保后没生病,会觉得吃亏了,因而不愿意参保,或者是进行选择性参保。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藏宜对记者表示,居民医保断保的原因众多,缴费负担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停止缴费增长甚至降费,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增长是确保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因此,要分类施策来确保基本医保的参保问题解决。


减少缴费“痛感”的重要举措之一是进一步增加参保人的获得感。今年的《通知》再次明确要求稳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具体的措施有:继续巩固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等。


为了增加农村居民的参保获得感,《通知》还提出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及时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医购药。


另一个减少缴费“痛感”的举措是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


《通知》要求,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政策落地落实,国家医保局将积极推动进一步扩大共济地域范围,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省份省内共济,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


截至8月15日,河北、湖南、西藏等省份已按照国办最新文件要求,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1-7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1.91亿人次,共济金额227.38亿元。


来源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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