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要到医院交费窗口,否则不能报销?近日,网络上流传一份“医改后看病交费四要素”的消息,受到广大参保群众的关注,对此,经记者向黑龙江省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求证,上述网传信息不实。

黑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针对网传消息一一进行回应,针对看病要到医院交费窗口,用现金或网上挂号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说法,黑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我省参保人员挂号可直接到医院窗口,也可通过各医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在线预约。

除了挂号方式的限制,网传消息还称,“交医药费时一定要将医保卡、药费单、检查单一起交给收费窗口人员,只有在收费员提示‘卡内钱不够’,才可以付现金或扫码付款,这样才能进入医保系统按比例报销。”省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进一步表示,这类说法,也是假消息。据介绍,老百姓常说的“医保卡里的钱”,其实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账户支付的是医保报销之后,自己承担的那部分。比如贾某看病要付100元,医保报销60元,剩下的40元本来要花现金的,这40元就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医保个人账户不足或用完了,无论刷实体医保卡,还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都可正常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黑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职工参保人员在门诊享受的医保待遇,不光包括个人账户,还包括医保统筹基金。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门诊统筹基金使用“封顶线”大幅提高,同时个账基金使用顺序也做了相应调整,门诊费用不必用完个人账户再用统筹,而是达到“起付线”后,直接享受统筹共济,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网传消息第四条还提到,“扫医生处方单上的交费码,否则不能报销”。黑龙江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我省医生处方单上的条形码,仅作为院内就诊码,供检验检查的签到以及取药、取报告使用,不具有缴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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