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发挥好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将试验区建设纳入委领导卫生健康和医改重点联系省份工作内容。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要做好统筹衔接,不断深化落实医改任务并向试验区延伸,在政策制定、项目申报、资金投入等方面向试验区倾斜;要系统谋划,将试验区建设同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统筹考虑、一体推进。
《通知》要求,国家和省级试验区要率先高标准落实基层卫生健康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落实对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和总额付费政策。
二是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院人员派驻全覆盖、提供儿童常见疾病诊疗服务全覆盖。
三是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有感”行动,推行签约个性化服务包并落实签约费用,签约覆盖率比上年度提高1-3个百分点。
四是做实“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优化慢性病患者连续服务,推动慢性病、肥胖症等膳食、运动指导要点嵌入基层医务人员诊疗信息系统并在接诊和随访时应用。
《通知》强调,国家试验区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自身条件,主动改革创新,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完善医保支持分级诊疗政策,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承担好发挥好分级诊疗功能。
二是建立完善县域医共体人员下沉长效保障机制,优化绩效分配方案,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缩小县域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科室间医务人员收入差距。
三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家庭医生(团队),合理测算签约服务费结算标准,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签约服务人员薪酬。
四是全面推动存量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提高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和乡村医生岗位补助。
五是继续加强医防管复合型人才培养并切实发挥作用,2025年每个试验区培养人数不少于30人。
六是探索推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营养评估与营养指导、运动评估与运动指导等服务收费机制,合理确定服务项目价格。
七是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融入村(社区)网格,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基层健康治理,促进社会共治。
《通知》还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组织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年度综合评价。国家试验区所在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指导试验区对照实施方案和评价要点,补短板强弱项。
2025年是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第五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系统总结评估试验区建设成效。《通知》指出,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要充分推广运用国家试验区经验做法,指导各级试验区及时总结成熟举措,并在省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经验交流,加强互学互鉴,梯次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面上工作。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