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

近日,昆明市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昆明市人民政府

《方案》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提升医疗机构管理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深化医改重要举措。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方案》明确,以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地昆明为契机打造医疗高地,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一期)、云南省儿童疾病临床诊疗中心(市儿童医院二期)、市中医医院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等市级项目建设。


支持市级医院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建设,到2025年,完成市级三级综合医院复审;分层次提升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院工作。到2025年,60%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工作。


推行“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方式,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到2025年,全市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针灸、骨伤、肛肠3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县级中医医院至少1个晋级三级医院。


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构建预防保健、康复治疗、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四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70%。


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为核心,探索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数据中心。


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所有医共体达到紧密型标准。


统筹二、三级医院医生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和医防有机融合,增强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适时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标准,完善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签约居民付费分担机制。


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统筹行政区域内人群健康监测、就近诊疗、序贯转诊、康复服务,为当地居民提供综合连续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完善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康复期、慢性病患者,由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巡诊、居家护理等医疗服务,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



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

《方案》提出,推进市、县、乡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形成组织网络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有效的三级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日间医疗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日间医疗质量安全。


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支持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研究合作,大力发展医学前沿技术,加快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推广。鼓励开展中药民族药、化学药、医疗器械及健康产品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


每年开展1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价格调整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落实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和规范“春城惠民保”等商业医疗保险发展。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对口帮扶提质扩面。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发展壮大执业(助理)医师队伍,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健全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持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全科、重症医学、麻醉等领域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健全中医药人才平台和师承教育体系。大力引培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深入推进实施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十百千”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人才培养梯队,巩固提升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层次水平。


深化编制制度改革

落实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落实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制度,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编制资源配置。推动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昆办通〔2022〕56号),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允许采取专项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执行高层次人才各项扶持政策。医院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对引进的特殊紧缺岗位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过1年以上管理经验的,报有关部门同意后可直接任命为临床业务科室负责人。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对岗位管理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健全使用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探索开展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改革,院长年薪由同级财政保障。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向社会提供一定的有偿技术服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和社会保障。


《方案》强调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入,持续加大市级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支持力度。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健全医疗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


来 源 / 昆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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