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做出部署。《报告》中,这些工作涉及医保,中国医疗保险为您解读——

《报告》中明确涉及医保的今年重点工作有:

01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

近年来,国家每年都提高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已经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今年报告明确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意味着今年居民医保财政补贴将达到每人每年670元。

国家每年综合考虑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费用变化、保障能力要求等各个方面来确定下一年度的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在上述几个因素中,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又尤为重要。

在居民医保的筹资中,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比近三分之二,个人缴费相对较少,约占三分之一。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财政补助居民医保3655.77亿元。

此外,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可以享受资助,根据困难情况的程度不同,可以享受部分减免至全部减免的待遇。2022年全国累计支出223.8亿元资助9777万困难群众参保,其中476.46万特困人员享受个人缴费全额资助。


02

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这是医药卫生领域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医保部门来讲,最主要的就是实现战略购买,以参保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基金运行和使用效率为准则、以市场购买作为主要手段,引导“三医”协同治理。

同时,明确界定“三医”各方的责任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非常必要。无论是医保、医疗、医药,在健康领域都有各自的角色和主要职责,都面临着各自的改革命题。“三医”之间也需要协同发力,才能最终实现守护老百姓健康这一终极目标。

03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提高统筹层次,可以有效提升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为了解决统筹层次较低存在的问题,我国明确要实行以省级为单位的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并在多项重要的改革政策中做出了规定。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持续增强医保制度的公平性、统一性、安全性和规范性。国家医保局在去年的一份两会代表提案答复中表示,要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推动实现市地级统筹;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方向,推动省级统筹。

目前多地已经着手进行省级统筹的探索,去年11月,四川和辽宁相继发文着手进行省级统筹工作,而今年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有吉林、安徽、河南、湖北等十余省表示拟推进医保省级统筹。

有专家表示,在推进省级统筹的进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制度政策的有效衔接、明确风险责任分担机制、统一经办服务标准,健全和完善基金监管体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04

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自2018年开展第一批“4+7”国家集采以来,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累计开展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涉及374种药品,中选产品平均降价超过50%;开展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均降价超过80%。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门诊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平均降价超过50%。心脏支架从1.3万元降到700元一个。单颗种植牙整体费用从平均1.5万元降至6000-7000元左右。

为保证集采药品的安全有效,国家医保局还委托国内知名三甲医院对集采药品进行真实世界研究,全国16省29家医疗机构历时2年的研究得出结论,总体上看,集采中选仿制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与原研药相当,参保人完全可以放心吃几分钱一片的集采仿制药。

根据国家医保局2024年工作任务,今年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做好集采中选品种协议期满接续,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至少达到500个。

05

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医保监管方面形成了“三个结合”“五个常态化”的监管经验。一是点线面结合,推进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常态化。二是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推动智能监控常态化。三是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进社会监督常态化。

202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出发,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更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2024年,医保部门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压实各方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06

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

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不断开展,从保住院逐渐扩展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均可直接结算。截至2023年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药机构达到55万家、惠及群众就医1.3亿人次、减少群众垫付1536.7亿元。住院方面,2023年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25.48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1351.26亿元。门诊方面,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8亿人次,减少个人垫付185.48亿元。

在便捷性方面,通过异地就医备案服务逐步统一、异地就医管理流程不断简化等方式,大大便捷了参保人的待遇享受。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

国家医保局表示,近年来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显著提高,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跨省直接结算人次创新高。下一步将持续提升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07

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自2016年国家开始推出长护险试点以来,试点城市至今已经扩展至49个,参保人群覆盖到1.7亿人,累计超200万人享受待遇。长护险的推出实实在在减轻了失能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同程度地满足了失能人群的护理需求。但据统计,全国约有4000万失能人员,相比之下长护需求缺口巨大——特别是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的严峻现实情况面前,全国推进建立长护险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长护险的普及尚且需要解决一些关键问题,比如厘清保障范围、保障内容、筹资来源、经办模式等。目前试点各地形式多样,政策也差异巨大,要在全国推进建立长护险制度,仍需从顶层设计方面入手予以规范。


08

健全生育支持政策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自2018年成立以来,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在日前,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在北京妇产医院调研时表示,“辅助生殖是生育支持非常重要的方面,一定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这是有严格程序、有医学标准的。现在北京有了积极探索,我们也会鼓励和引导全国其他地方,不能赶热闹,一窝蜂地推进,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国家医保局也将持续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更多育龄人口获得医保政策红利。”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指导有关省份进一步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立项和医保支付管理,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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