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指导放射性治疗药物的非临床研究与评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放射性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放射性治疗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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