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新的重磅文件公布了,虽然是针对医院的,但是和药品、器械设备采购密切相关,值得大家阅读一下。
今日,国家财政部官网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公立医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
小伙伴们都熟悉药企的内控和合规建设,医院也是一样,《指导意见》指出,针对公立医院重点业务和问题频发的高风险领域,查找风险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问题整改,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内化为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切实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于药品和耗材采购,第 12 条要求,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明确职责划分与归口管理,确定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科研试剂等品类多、金额大的物资和设备,以及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和控制措施。
对于现实中出现的医院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现象,《指导意见》第 13 条指出,要强化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配置各类设备资产,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明确对外投资的可行性评估与投资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
医保基金自然也是内控建设的重点,第 17 条指出,要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医保管理促进临床合理诊疗,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