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等7个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卫办财务函20234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预算单位:

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卫财务发20229号)指导和规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属管单位开展审计业务,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7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供各地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参考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

附件:1.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

2.大型医用设备绩效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3.高值医用耗材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4.采购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5.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6.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7.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1114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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