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全面开闸 全国统一共济规则上线
2026年6月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该政策于6月10日正式在全国落地实施。截至2024年末,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约1.4万亿元。
本次政策核心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家庭共济,并非医保卡或医保待遇共用。参保家属就医购药需使用本人医保卡,原有医保待遇保持不变,仅在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自付费用时,系统可按预设额度扣减共济人账户资金。
明确亲属共济范围
参保状态有硬性要求
本次政策划定的可共济亲属范围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上亲属之间可双向建立共济、被共济关系。叔伯、姑姨等旁系亲属以及各类姻亲,不在政策共济范围内。同时,所有被共济人员需持有正常参保状态的基本医保,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均可,未参保或医保关系中断的人员,无法使用医保跨省共济额度。
报销规则固定
严格遵循参保地标准
医保跨省共济结算有明确统一规则,报销待遇完全以被共济人参保地政策为准,与共济人参保地、共济金额无关联。若被共济人在本人参保地就医购药,费用结算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医保目录等,全部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对账结算。若被共济人跨省异地就医,沿用现有异地就医结算规则,就医目录按照就医地标准执行,报销比例依旧按照本人参保地标准执行。
全程线上办理
开通使用有两大前提
医保跨省共济无需线下提交材料,全程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分为三个固定步骤。首先,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需分别在App首页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其次,由共济人在App内选定对应亲属,线上签署承诺书,并自主设置共济额度。
最后,被共济人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刷本人医保卡即可自动抵扣共济额度。该政策落地有两项必要前提,一是共济双方所属统筹地区,均已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具体开通情况以App实时提示为准。
二是当共济人或被共济人医保关系终止、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双方共济关系将自动解除,需重新办理绑定。同时,共济资金仅可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非定点机构不支持共济结算。
共济额度可调整
资金使用有明确限制
共济人设置的共济额度,会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中对应冻结,该部分资金在共济有效期内无法自主使用。
参保人可随时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调整、更改共济额度,共济关系解除后,未使用的冻结额度会自动恢复至个人账户余额。共济资金有三类固定使用场景,分别是支付被共济人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负担费用、缴纳被共济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缴纳被共济人长期护理保险个人费用。
系统不支持部分差额扣款,若设置的共济额度低于应付费用总额,整笔支付将直接失败,需调整足额额度后方可完成交易。
盘活万亿沉淀资金
实现医保资金跨省流通
2024年末全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超1.4万亿元结存资金,长期存在沉淀闲置的情况。跨省医保共济政策落地,打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内部、跨省流通的官方渠道,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地域使用,突破了以往医保资金仅限省内家庭共济的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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