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乡村白大褂整理发布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乡村医疗未来发展,做出新的规划指导。
通过转变乡村医生身份,提高收入、确定养老标准等多项举措,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意见》共下发6项18条举措,对基层医疗建设全面提质,通过下发放开村医编制、给村医提收入、统一村医养老、医疗机构功能调整等一系列红利措施,筑牢基层医疗网底。
全省村医即将转正
迎来年薪制
《意见》强调,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行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八统一”。
对当地82个县(市、区)开展“县招乡用”,76个县开展“乡聘村用”,由医共体牵头,统一招聘派驻乡镇服务模式招聘人员,把乡村医生从“单位人”变为“系统人”,为乡村医生身份转正,提供切实的制度基础。
四川省要求,要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
并给出乡村医生岗位晋升政策倾斜,支持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同时,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之下,村医的收入待遇也得到明确。
《意见》要求,对不同身份的乡村医生实行“同工同酬”。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统筹平衡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进入编制,乡村医生的薪酬待遇都得到同样的保障:
此外,根据四川省此前发布过的相关文件,要求优化薪酬结构,逐步提高人员费用占费用总额的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所占比例。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年薪制、岗位薪酬制等分配形式。
本次在《意见》中,四川省政府再次对乡村医生年薪制进行强调,要求各地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
可以看出,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合理平衡不同岗位医生的收入差别,这也将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以广元市为例:
此外,四川省还明确,像岗位津贴这样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都将适当增加薪酬占比,咱们村医也能有基本工资了!
最高可领5400元
高龄、离岗村医养老定了!
考虑到村医群体普遍年纪较大,不少在岗村医距离退出也没有多少年了,因此这一人群的养老问题解决也不容忽视。
针对养老问题,四川省在此之前就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建立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和养老保障机制,分别解决了在岗乡村医生和离岗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难题。
根据四川省卫健委最新回应,资阳、泸州、绵阳、巴中、成都等地已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
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各种养老保险,特别是为高龄村医按服务年限发放生活补助,促进了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的有效建立。
以资阳市为例:
在岗乡村医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未满60 周岁、女未满50周岁)。
离岗老年村医,从事乡村医生服务工作累计满1年及以上,未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年满60周岁及以上可享受生活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其中,符合补助条件的离岗老年乡村医生,服务年限1年按12个月计算,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
因此,服务40年的村医退出后,在60多岁的阶段,能够领取4800元养老补助,随着年龄的增加,这一补助标准也会有所上升,90高龄的村医,则可以领取5400元。
这让的村医负担大大减轻,老有所依的愿望也得到了满足。
除此之外,针对部分地区养老政策未完善、村医养老缴纳年限不够等问题,四川省还采取延长服务年限、多渠道增加养老补助等方式,保障到更多村医养老问题,减少村医困在缴纳养老保险不满15年和退出补助过低的两难之中。
下一步,四川省将督促本省更多地区,出台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待稳妥解决老年村医历史遗留问题后,将适时修订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优化乡村医疗布局
三大举措助力卫生室发展
随着紧密型县域共同体和乡村一体化深入推进,立足现有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更要建立起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四川省在《意见》中,要求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统筹整合和布局优化,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资源重新进行整合布局。
并提出基层医疗建设目标:
如何实现目标?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得到全面发展,《意见》从机构、服务和资金支持3个层面进行升级优化:
医疗机构资源整合
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400个左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科学合理设置村卫生室,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
02
开展巡诊和派驻服务
对服务人口少、服务需求较小、不适宜配置固定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及未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移民搬迁安置点,县级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并安排乡镇卫生院提供巡诊服务。
对服务人口多、服务需求较大、短期内找不到合格乡村医生且邻(联)村医疗卫生服务难以覆盖的行政村,县级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开展派驻服务。
对医疗卫生人力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务人员开展派驻服务。
03
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实现医保费用联网直接结算。
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
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逐步建立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
保障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耗材,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稳定供应和及时供货。
一直以来,村医们都十分期盼国家能够统一出台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彻底改变村医困境。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也多次出台文件,要求落实村医编制、待遇政策,正体现了对村医的重视。
四川省《意见》的出台,更是为了响应国家方针,让全省村医待遇的落实提供了政策保障。那么,各地也应该像四川省一样,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真正从乡村医生的需求点出发,切实保障他们的养老、收入待遇及未来发展。
素材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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