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适应证的,严格禁止开展该手术,严禁用于美容项目。 近日,澎湃新闻最新报道称,某市卫生部门去年查实,某省人民医院手足显微外科赵某分别为3名患者违法行“断骨增高术”,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15万余元。2025年年初,市医疗保障局对医院处违规罚款61.35万元;责令该医院暂停手足显微外科一年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市卫健委于2024年年底,决定给予赵某警告处分的同时,罚款4.9万元,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报道称,市卫健委提供给一名“断骨增高术”涉事患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某承认分别为包括这名患者在内的3人,在医院以非医学目的开展了国家禁止类医疗技术“肢体延长术”临床应用。赵某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师应当使用经依法批准或者备案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采用合法、合规、科学的诊疗方法”的规定。 此外,赵某为实施非医学目的“肢体延长术”还做了如下违规操作: 在《入院记录》等病历中虚构了患者的诊断; 在3名患者《术前讨论》中,虚构手术指征和拟行手术方案; 在《手术记录》中虚构“双膝关节截骨内翻矫正”的手术方式。 其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综合决定合并给予赵某警告处分的同时,罚款49000元,同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断骨增高术”有哪些风险? 胫腓骨延长术又叫“肢体延长术”,在医美领域,也被称为“断骨增高术”。“断骨增高术”的原理是使用骨科截骨术,在小腿或大腿把已经闭合的骨生长线重新“打开”,并在体外安装一种具有牵伸作用的肢体延长器,根据每个人的组织再生能力和特点,每天以0.5毫米到1毫米的速度将肢体缓慢延长。而延长的方法就是使用工具旋转肢体延长器,起到牵引拉长的作用。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一家知名三甲医院的骨科主任医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手术技术是成熟的,但本身存在风险,而且出现并发症的概率很高。”此外,他还表示,“通过手术延长的骨头质量,比自然长出的骨头质量差很多,骨头更脆弱、细软,肢体功能下降,容易导致骨折。”很多实现骨延长的患者,拆了外固定架后,还需通过手术再置入钢板或进行植骨,防止骨头断裂。此外,还存在术后因神经损伤、血管损伤而导致瘫痪,甚至肢体坏死需要截肢的少数案例。 实施“断骨增高手术”面对的风险到底会有哪些?曾有医生介绍,由于是要把骨头锯断,再人为地强行拉长,而腿部的神经、血管、肌肉、皮肤都得随之拉长,所以这种手术过程中蕴含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首先,由于外固定“增高器”的16条钢针要分别穿透患者的双腿,稍有不慎便可能损伤腿部的血管、肌肉和神经组织;如果钢针消毒不好,可能会造成穿孔感染、引发骨髓炎,造成残疾。 其二,肢体延长的速度如果过快,将会使腿部神经、血管损伤,导致(腿部)神经瘫痪和血管供血障碍。 其三,常人中有3%-5%是骨不连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一旦手术前体检有疏漏,后果不堪设想。 其四,由于手术增高时造成膝关节压力加大,没有科学的膝关节锻炼,便会造成膝关节僵硬,甚至残疾。 媒体报道引热议,医生和医院被立案调查 2024年8月,多家媒体接连披露“断骨增高”手术乱象,并迅速引发大众热议。“女子花60万元断骨增高落疾病”“小伙花十几万元断骨增高致终身伤残”等有关“断骨增高”的话题持续占据社交平台热搜榜。 2024年8月,澎湃新闻报道称,一名女患者在某骨伤医院,接受了“断骨增高术”后痛苦不堪,无法正常行走生活。据悉,该手术由自称医生的张某某和齐某某进行,其中一人可能来自某附属康复医院。媒体曝光后,当地迅速对医院和“医生”齐某某立案调查,对于另一位涉事的“医生”张某某,公安展开寻找。随后,据报道,一家三甲医院的专家也因做此手术涉嫌违规,也被停职。 事实上,医美性质的断骨增高术在我国早已被叫停。2006—2007年,卫生部先后两次发布关于断骨增高术的通知。2007年的通知指出,该手术适应证为先天畸形、外伤、肿瘤、感染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或肢体不等长,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肢体畸形。不具备以上适应证的,严格禁止开展该手术;严禁用于美容项目。此外,开展该手术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 来 源 / 澎湃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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