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已成为卫生系统构建商业贿赂长效防控机制的重要任务之一。这也意味着,在医药产品的推广过程中,医药代表不仅是企业与临床沟通的重要桥梁,同时也逐渐成为了合规行为监管下的关键角色。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深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陕西省卫健委于近日发布《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图源:陕西省卫健委官网

医疗机构实行“三定两有”原则,身份信息复核成重点

根据《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本单位接待医药代表的管理制度,实行“三定两有”原则(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并采取预约接待方式。具体工作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

《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医疗机构需为医药代表登记建档,内容包含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授权开展的业务和授权期限,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等。同时,医疗机构需告知医药代表不得开展与产品学术推广无关的活动,并向医德医风部门报备以便统一管理。

此外,《管理规定》中强调,对预约接待的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应进行身份信息复核。如发现身份信息不一致,需说明理由并经医德医风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接待。未预约或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需谨慎,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管理规定》提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接待日接待医药代表,如确需在非接待日接待的,须提前报医德医风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在医疗机构内解除医药代表,严禁向医药代表提供产品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擅自接待医药代表的,由所在单位约谈涉事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由所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医疗机构医德医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

《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医德医风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如发现医药代表未按本规定有关要求开展相关活动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劝离并保留证据,必要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医药代表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医药代表违反本《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医疗机构视情节提醒、约谈涉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情节严重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同级市场监督、医保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医药代表合规问题引发热议

一直以来,在医药购销环节,“红包”回扣一直是医药腐败整治的重点。业内观点认为,不论是规范医药代表进院,还是严抓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压缩医药行业的灰色甚至违规利润空间。

2023年,全国关于医药代表“违规拜访”的监察力度正不断加深,带金销售、客情销售等不正之风将被逐步取缔。一时间,医药代表合规问题再次引发关注。医药代表的违规行为得到了严厉打击和查处,提高了医疗行业的正规化水平。

此外,多地医院也陆续出台文件,警告医药代表的不合规拜访将受到处罚。

多家医院发布公告:医药代表违规代价不容忽视

今年4月,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中医医院发布《“医药代表接待日”公告》,提出若医药代表存在违规进院活动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提醒并发出提醒函;第二次发现约谈涉事医药生产企业或其代理机构,均记入企业及医药代表诚信记录档案;第三次发现的,将该企业及其医药代表纳入医院“黑名单”,停止使用其代理的医药产品6个月,禁止该医药代表进入医院

图源: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中医医院官网

同在4月,广西崇左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关于医药代表拜访医务人员的公告》,对医药代表接待时间、地点以及接待规范等作出要求,从细则来看,医药代表违规的代价将进一步加大。

图源:广西崇左市人民医院官网

2023-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九项准则成焦点,违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

随着2023-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的进行,监管机构正加强对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督。这包括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行为的严格查处。

业内观点认为,在医疗反腐败斗争中,形成制度、加大监管、规范行为等是医疗改革需要朝着更好的方向推进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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