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容不得任何人贪墨侵占。记者23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已形成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引导他们自查自纠,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化水平。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国家医保局发现了,无论公立医疗机构、还是民营医疗机构,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不主动自查整改,并且对查出违规使用基金不全额退回、屡查屡犯等情况。
23日,国家医保局也详细曝光了部分医院的违规情况和违法违规金额。这7家医院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达8868万元、仅退回了322万元,违规金额退回率不到4%。“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全额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
记者注意到,这次曝光的医院中,有的是省市属三级甲等医院,有的是中医院,有的甚至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他们的主要违规行为是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医疗服务项目等。
公立医疗机构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高达3466.7万元,该院病理诊断、细菌培养等方面超标收费423.9万元;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违法违规金额为2000.9万元;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违法违规金额为1638.7万元;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违法违规金额为592.8万元;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违法违规金额为979.4万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内单体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民营医疗机构中,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违法违规金额为77.9万元,山东济南肾病医院违法违规金额为112.3万元。
上述7家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仅退回了322万元,不到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退回3.23万元;石家庄市人民医院退回108.2万元;长春市中医院仅退回了120.1万元;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退回1.96万元。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退回87.4万元。五大连池福康医院退回1.9万元,济南肾病医院退回0元。
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士称,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复查,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的定点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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