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针对医药领域反腐,云南省不断加强查处力度。近日,云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涉及云南大理云龙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某某。

今年3月,大理州纪委监察网、云龙县监委等就已披露相关消息:云龙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张丽梅涉嫌严重违法,正在接受监察调查。10月底,该案件终于公开审理。

这个案件暴露了以往在基层中存在的一些腐败问题,提醒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监督,及时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

云龙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受贿517000元

9月14日,云南省云龙县监委传来消息,已对云龙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张丽梅立案调查,该院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多项法律法规。

根据云龙县纪委监委的调查结果,张丽梅在担任云龙县宝丰卫生院院长、云龙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规发放项目补助、在药品设备销售和项目承揽等方面牟取私利、非法收受财物等,被组织开除公职,收缴违法所得。

10月31日,云龙县人民法院进对云龙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张丽梅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张丽梅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17000元,引起广泛关注。

对受贿犯罪敲警钟

身为云龙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张丽梅的能力是非常强的。她也曾满怀一腔为民的热情去奋斗,但权力的诱惑、导致她理想信念产生动摇,最终走向违法犯罪。在庭审进行到最后,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时,被告人张丽梅当庭认罪、悔罪。

参与旁听的,有全州检察系统组织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人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等人,大家也都重新认识到了权力的“双刃性”。

权力给予人们影响和掌控社会资源的能力,但同样也为一些人提供了谋取私利的机会。这更加警示当权者,不能将权力视为满足个人私欲和谋取私利的工具,应将其视为一种社会责任,用来造福人民、推动社会发展。

这起案件还揭示了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庭审现场成为了廉政教育的法治课堂,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让在场人员清晰了解了涉案人员走向违法犯罪的全过程。

这样的教育方式更为生动直观,给观摩人员和旁听人员带来了震撼,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廉政教育应该贯穿于基层医疗的各个层面,通过各种形式将警示教育融入到工作中,促使大家加强自我约束,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医疗反腐不能停

自今年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多名院长、书记落马,医疗反腐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警钟长鸣。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提到,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共有403名医疗卫生行业从业者,主动说明问题、退赃、上交不当得利。对此,《云南日报》分析多名受贿者长期存在侥幸的心理,认为“业务上不出问题就不会有大问题”。

医疗腐败一旦滋生萌芽,便会变本加厉,直至坠入深渊。正如前不久落马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其共计受贿现金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每一名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都令人触目惊心,反腐败斗争必须长期坚持,不能懈怠。要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加大惩治力度,继续推动廉洁政治建设。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举报和参与等方式,共同维护廉洁的医疗环境。

总之,这起案件给基层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要时刻警惕相关职务犯罪的发生。反腐败斗争不容松懈,要持续推动廉洁政治建设,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