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红河州召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及省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析当前红河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推动下步工作,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实质化、一体化、常态化、可持续运行,建成一批符合“五位一体”紧密型标准的省级示范县。
会上,州级5个挂钩包保督导组汇报了一季度督促指导情况,州卫生健康委通报全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展及安排下一步工作,2个县市作交流发言,3个县市进行了表态发言,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等成员单位开展了业务指导和培训。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扣要求,突出重点,全力确保医共体建设任务目标完成;要扛实责任,加强联动,坚定不移把医共体建设向纵深推进。
会议要求,各县市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严格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及省州医改领导小组印发的“三份清单”,加快完善编制、人事、财政等政策支持,医共体党委实体化运行,全面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合理建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疗质控、医保管理、信息数据等管理中心,实现成员单位人、财、物、医、护、技一体管理实体化运行。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聚焦“人员 、技术、服务、管理 ”四个下沉,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设党建、管理、服务、责任、利益“五位一体”的紧密型标准医共体,全州13县医共体年底全部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实现一般疾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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