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报道,披露了安徽省某市一起医保领域腐败案件,多名医保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医疗机构贿赂,为其提供监管方面的便利,被查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


图源:中央纪委监委官网


当地纪委监委在办理医保系统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时发现,某民营医院曾因违规被暂停相关科室医保结算,受处罚后不仅未落实整改,反而多次向医保等部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行贿,以逃避监管,以虚假整改掩盖骗保事实。


顺着线索深挖,当地纪委监委查明,在医保基金管理、日常监管等关键岗位上,个别公职人员因接受该医院负责人的利益输送,弃守监管职责、放任违规行为,有的内外勾结参与骗保;涉案人员已被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开展“回头看”,回溯检查全市医疗处罚案


案件办结后,当地纪委监委开始重点关注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今年7月中旬,在纪委监委推动下,该市医保局出台医保行政处罚“回头看”制度:定期对全市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回溯性检查,对涉事医疗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基金使用合规性开展综合评价,结果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送,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须及时报告。


制度出台前,当地纪委监委与医保部门多轮协商,针对监管薄弱环节逐一确定评价指标,让制度设计更科学、执行更有力。确保整改可核查、可追溯。当地纪委监委干部回顾称,职能部门若能定期核查行政处罚整改情况,便能及时发现异常、督促纠正,减少基金损失;医保部门除了处罚,还要确保处罚之后真纠正、真整改。


线索移送渠道也同步打通。今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在基金监管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互通,建立问题线索“一案双交”机制;今年以来当地已推动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9项。


多地重新核查常态化,整改不到位将加罚


对已经作出的处罚开展重新核查,已经成为医保基金监管的常规动作。


广东省某市医保部门在自查自纠“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有医院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最终按造成基金损失的1.5倍处以罚款(当地医保局官网,2026)。内蒙古自治区某市某区则针对前期检查查出的重复收费、不合理用药等问题开展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彻底的机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当地医保局官网,2026)。


吉林省某市将“常态化整改回头看”写入2026年专项整治方案,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加大处罚并公开曝光(当地医保局官网,2026)。四川省某州某县将2025年度州纪委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回头看”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当地医保局官网,2026)。


在此背景下,医疗机构收到处罚决定书,再也不是医保基金监管的终点,而是整改核查的起点。一旦整改不到位或屡查屡犯,不仅面临按基金损失倍数加罚、公开曝光等加重处理,还可能影响医保定点资格、绩效考核。


对此,医疗机构必须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合规:一是建立内部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定期对照收费目录、诊疗规范和既往问题清单逐项排查;二是压实科室和医务人员责任,将医保合规纳入绩效考核与职称评聘;三是针对已受处罚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整改,主动向医保部门报告整改进展;四是加强信息系统拦截与预警功能,从源头减少重复收费、不合理用药等行为。唯有将合规内化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才能在日益严密的监管网络中行稳致远。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稳定运行关乎每一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监管链条越拧越紧,释放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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