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3部门联合印发《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于国家层面首次纳入药师门诊诊察、处方/医嘱药品调剂、住院患者个性化用药监护3个药学服务收费项目。


技术规范对3个药学服务收费项目的解释如下:

  • 药师门诊诊察

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门诊提供的药学咨询和指导服务。

核实就诊者信息,询问病情及药物治疗情况,听取主诉,查阅患者检测结果,了解用药情况及反应,结合病情,开展用药指导干预或提出药物重整等意见,建立药历(书写纸质或电子记录),出具解读报告和药物治疗方案的咨询、调整和优化建议。

  • 处方/医嘱药品调剂

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对门诊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按照“四查十对”要求,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向患者交付药品,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为儿童等单剂量需求差异大的患者提供药品分剂量调剂,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等。

  • 住院患者个性化用药监护

指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结合住院患者的病理生理状态、疾病特点、用药情况,参与临床医师住院巡诊,协同制定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开展疗效观察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结合病情,为患者进行安全用药指导、干预或提出药物重整等意见,并建立药历(书写纸质或电子记录)。


这一全新的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不仅是对药师专业价值的肯定,也是对整个医疗体系多学科合作模式的推动。

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庆祝的好消息!为何这样说——

时间回转至2017年9月30日,对于全国数十万药学人员来说,这是工作内容发生根本转变的一天。

从这天起,持续60多年的“以药补医”时代彻底终结。

15%药品加成的全面取消,引发了一场药学系统内部的自我革命,或被动或主动,药学人员必须步入转型轨道。

随后,处方审核、合理用药、药师门诊、药师会诊、治疗药物监测(TDM)、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等一系列真正体现药学技术价值的服务模式在全国迅速普及。

药学服务内涵的拓展,药学专业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药师队伍、药学学科的快速发展。然而,在医疗服务领域,“重医轻药”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扭转。药师队伍数量严重短缺,不只在基层医疗机构,大型三甲医院药师捉襟见肘的现象也很常见。

药师队伍能力亟待提升,临床药师、研究生学历药师、高级职称药师占药师队伍的比例仍然较低不仅制约了高水平药学服务的发展,还影响了高质量药学科研工作的探索。

药师队伍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甚至有些医疗机构将药师队伍归入后勤队伍管理,“药师和看电梯的师傅拿一样的工资”在一些医院是事实而非玩笑。

药师队伍数量的增加、地位的提升、收入的提高,必须依靠高质量药学学科的发展、高质量药学服务的供给。然而,药学服务发展不能仅停留在情怀和兴趣层面,想要持久地发展下去必须有资金的支撑,让广大药师能够劳有所得、付出有所回报。

在以往的采访调研中,药师门诊、药师会诊等药学服务项目暂不能收费的问题多次被提及,也成了影响药学服务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发布,可谓是给了药学服务转型发展一剂“强心针”。可以预见,随着《项目技术规范》的落地,更多的药师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价值,药学服务转型发展也将迎来新的引擎。

当然,我们必须呼吁行业内外,绝不能把药学服务收费的目光局限于创收之上。医疗机构、药师队伍必须珍视人民群众对药学服务刚刚积累起来的认可和好感,把好事办好,把政策用好,让真正体现技术价值的药学服务项目得到推广,并坚决杜绝不必要服务、增加收费情况的出现。同时,必须认识到,药学服务收费更广阔的意义在于通过药师专业技术价值的体现和发挥,吸引更多高精尖的人才、高素质的学生加入到药师队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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