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写的《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2025年版)》近日正式出版发行,并将第十一批“中药饮片单复方均不予支付”和“中药饮片单方使用不予支付”两项规则的知识点明细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各省级医保部门正在按要求对省级智能监管子系统进行动态更新。
这意味着,相关违规行为将更快、更准地被系统识别和预警。药店需要在第一时间完成自查,将合规管理落到实处。
两类规则,先搞清楚
很多药店工作人员对“单复方均不予支付”和“单方使用不予支付”这两个概念存在混淆,实际上两者有本质区别,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所谓“单复方均不予支付”,意思是该饮片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在处方中——无论是单独开方,还是与其他药物配伍组成复方——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报销。这类品种被国家认定为根本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没有任何例外情形,药店只要将其纳入医保结算就构成违规。
所谓“单方使用不予支付”,则是指该饮片单独开方时不能走医保,但如果它出现在复方中、有明确诊断支撑、符合临床用药逻辑,则在规定范围内可以报销。这类规则的设立初衷,是防止以“单味代茶饮”“单味滋补调理”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并非否认这些饮片的临床治疗价值。
两类规则的边界清晰,但在实际操作中,药店最容易犯的错误恰恰是把“单方不予支付”的品种当成“任何情况都能走医保”,或者反过来,不清楚某个品种已被列入“单复方均不予支付”名单仍在继续结算。
这37种饮片,一律不能走医保
此次公开的中药饮片单复方均不予支付名单,共收录37个品种,全部属于“单复方均不予支付”范围。这些品种大多为名贵滋补品、濒危动物制品或被认定为不具备医保报销合理性的特殊品种。
具体品种为:阿胶、白糖参、朝鲜红参、穿山甲、醋山甲、炮山甲、玳瑁、冬虫夏草、蜂蜜、狗宝、龟鹿二仙胶、哈蟆油、海龙、海马、猴枣、蜂胶、羚羊角镑片、羚羊角粉、鹿茸粉、鹿茸片、马宝、玛瑙、牛黄、珊瑚、麝香、天山雪莲、铁皮石斛、鲜石斛、西红花(番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紫河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
这份名单中有几类品种需要特别关注。一是参茸类,包括西洋参、野山参、移山参、鹿茸粉、鹿茸片、朝鲜红参、白糖参,这些品种在药店销量大、客单价高,过去部分药店习惯以处方形式走医保,新规之下必须停止。二是虫草贝壳类,冬虫夏草、燕窝、珊瑚、玛瑙等本身价格昂贵,国家认定不属于医保支付品种,无论以何种方式开方均不可报销。三是动物来源的特殊品种,包括阿胶、哈蟆油、海龙、海马、紫河车、血竭等,部分品种涉及濒危动物保护,同样列入禁止支付范围。四是石斛类,铁皮石斛和鲜石斛均在名单之列,药店在销售此类商品时须与普通石斛区分处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这一条款,以品类而非具体品名列示,覆盖范围较广,药店在判断时不能仅凭品名逐一比对,还需关注原料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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