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自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背弃监管职责,大肆干预药品监管执法活动;毫无敬畏之心,靠药吃药、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自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自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安徽省纪委监委

刘自林,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安徽和县人,1973年5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10月,刘自林被开除党籍。

人物履历:

1973年05月至1975年08月,安徽和县向阳公社下放知青;
1975年09月至1978年08月,上海第一医学院卫生专业学习;
1978年09月至1989年01月,安徽医学院卫生系教师、团委副书记、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9年01月至1994年02月,安徽医科大学一附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党委书记;
1994年02月至1998年04月,安医大党委副书记兼一附院书记;
1998年04月至2000年03月,安徽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0年03月至2004年03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03月至2009年05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05月至2013年03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卫生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13年03月至2013年07月,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党组书记、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2013年07月至2017年11月,安徽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2024年4月26日,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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