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检查组是否客观、公正的评判检查结果?”“检查组有没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中午用餐如何解决?”......这是器械审查中心现场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督查办)到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查工作的场景。在通州的两家医疗器械企业,中心督查办不打招呼直接上门,跟企业负责人、检查组成员座谈了解注册质量体系核查现场检查组的工作情况,对检查组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廉政情况全面督查。

督查办是中心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现场检查工作程序而成立的,受中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对于它们的工作职责,中心于5月5日印发的《北京市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现场检查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明确规定。


督查办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督查,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赴企业实地进行,可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电话询问、远程视频等方式。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查办会进行引导、规范、纠正。

为抓好该实施办法落实,中心已要求各科室组织学习,并召开全体人员大会进行解读。今后,中心会继续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现场检查督查工作,以有力的督查促进现场检查组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提升核查质效,服务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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