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以下简称《中药发展具体措施》),提出了“推动中药材规范管理”“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加大中药安全质量管理力度”“提升中药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等6方面22条政策措施。为江西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促进我省中药守正创新贡献药监力量。

推动中药材规范管理方面,《中药发展具体措施》提出,推动枳壳、栀子等“赣十味”传统道地中药材,黄精、江香薷、杜仲等大宗中药材以及中药注射剂等原料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组织专家制定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指导地方政府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加工技术规范,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做大做强赣产药材知名品牌。

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中药发展具体措施》提出,建立动态增补修订《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江西省中药材标准》和《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模式;鼓励、支持古代经典名方制剂、儿童用中成药、江西特色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创新研发。

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中药发展具体措施》提出,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备案管理;规范调剂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支持通过调剂在不同医疗机构内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优化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施行备案管理。

加大中药安全质量管理力度方面,《中药发展具体措施》提出,优化完善中药饮片追溯平台建设;加大对中药生产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针对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提升中药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中药发展具体措施》提出,依托“江西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和省药检院建设的国家局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开展监管技术研究,建立并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科学监管体系;加快职业化、专业化的中药审评员、检查员队伍建设。

强化地域横向沟通协作方面,《中药发展具体措施》提出,推动中药产业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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