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被前海外新冠疫苗合作方告上法庭。
3月13日,康希诺称近日收到巴西法院送达的Belcher向其提起诉讼的请愿书、立案通知等相关材料。
Belcher请求判令康希诺向其支付收益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约人民币2.41亿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月13日,康希诺称近日收到巴西法院送达的Belcher Farmaceutica Ltda.(简称“Belcher”)向其提起诉讼的请愿书、立案通知等相关材料。Belcher请求判令康希诺向Belcher支付收益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约1.67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2.41亿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事件的脉络
2021年,康希诺曾打算向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递交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简称“新冠疫苗”)紧急使用许可的申请。
2021年4月19日,康希诺在向Belcher出具了“LETTER OF AUTHORIZATION”(简称“《授权函》”),授权Belcher代表康希诺与当地政府机构就新冠疫苗在巴西注册和商业化进行必要的协商洽谈,有效期为6个月(除非公司提前撤销该授权)。
康希诺称其除《授权函》外,未与Belcher签署过其他任何书面协议。
2021年6月10日,也就是向Belcher出具《授权函》不到两个月;由于康希诺的新冠疫苗没有在巴西获得紧急使用许可,所以康希诺又向Belcher发送了“NOTICE OF REVOCATION OF LETTER OF AUTHORIZATION”(简称“《撤销授权函的通知》”),其中明确《撤销授权函的通知》在发出当日立即生效。即解除了对Belcher的授权。
三年后的2024年3月,Belcher又要求康希诺赔偿其2.41亿元的收益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截至3月13日,康希诺称其新冠疫苗尚未在巴西获得紧急使用许可,在巴西无任何销售行为,也未从巴西获得任何销售收入。
康希诺分析认为,其已经撤销对Belcher的授权,并且未曾与Belcher签署过其他任何书面协议,所以公司具有较强的抗辩立场,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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