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关系着老百姓的钱袋子

一旦生了场大病

医保就是咱们老百姓最大的保障!

但小北发现

近年来一些居民的参保意愿有所下降!

这不,前两天

有着“当代愚公”之称的全国人大代表

毛相林

就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

《关于减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负担的建议》






在基层工作的毛相林

通过自己的工作和调研建议:

👇👇👇

1、暂停上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


2、增设零缴费或低缴费参保档次;


3、建立连续缴费的激励机制,对连续缴满一定年限(比如5年、10年)的,住院报销可上浮一定的比例,若缴费年限中断,则取消上浮的报销比例;


4、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毛相林代表以其在巫山县竹贤乡下庄村工作的亲身经历为例,深入剖析了农村居民面临的特殊困境。他在《建议》中表示,近年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然而,近年来一些居民的参保意愿开始下降,这一现象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据国家医保局最近4年发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乡居民医保人数从2019年开始逐年下降。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同比减少0.3%、0.8%、0.8%和2.5%。其中,2022年和2021年相比,全国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减少了2517万人!


图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通过工作调研

毛相林代表发现

人数减少的原因主要有四个



第一、个人缴费标准增幅过快

图源:图虫创意


他以自身工作为例,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后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为380元,增长了37倍。但是,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6年的3587元增长到2023年的21691元。很多家庭一户有五六口人,每年要缴2000元左右,导致家庭负担增重,很多农村居民家庭不得不选择断保。





第二、医保参保缴费缺乏激励机制

图源:图虫创意


现行医保政策为当年缴费、当年享受待遇。只缴一年的,与连续缴多年的,报销标准相同。也就是说不管你交了多少年,报销的标准都是一样的。如果你今年没生病,明年交的钱也不会少。





第三、群众对财政补助没有获得感

图源:图虫创意


2023年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虽然财政补助标准高于个人缴费标准,但未享受医保报销的居民并没有获得感,甚至不知道财政对医保有补助。





第四、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取消导致居民缺乏获得感

图源:图虫创意


城乡居民医保取消了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实行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当年未生病的部分参保人认为缴了钱没受益,不理解而选择断保。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毛相林代表提出了四个建议


第一、暂停上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

图源:图虫创意


全国不统一硬性规定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各省市区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自主决定个人缴费标准是否调整和调整的幅度。



第二、增设零缴费或低缴费参保档次

图源:图虫创意


建议将现行的财政补助标准作为一档缴费标准,个人“零缴费”或“低缴费”,财政补助标准不降,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范围内,核定最基本的待遇报销标准。


第三、建立连续缴费的激励机制

图源:图虫创意


对连续缴满一定年限(比如5年、10年)的,住院报销可上浮一定的比例,若缴费年限中断,则取消上浮的报销比例。对城乡居民高龄人员(比如年满75周岁),且基本医保缴费满一定年限(比如30年)的,可免缴费,但仍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第四、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图源:图虫创意


建议当年没有报销或没有报销完普通门诊统筹限额的,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这既可以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也可防止目前存在的年前集中使用门诊报销限额“清零”的行为,防止医保基金的低效使用。


此消息一经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众多网友纷纷表示:

“支持啊!社保每年调,工资不见调!”

“好建议,对农民来说几百块钱也是大钱了!”

“人民的好代表,为民发声!”



今年,北京城乡医保也有变化

跟小北一起来看看

具体进行了哪些调整?



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

图源:图虫创意


202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


👉城乡老年人每人4720元/年

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320元/年

个人缴费每人400元/年


👉学生儿童每人2070元/年

其中财政补助每人1695元/年

个人缴费每人375元/年


👉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3020元/年

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315元/年

个人缴费每人705元/年



二、门急诊支付限额提高

图源:图虫创意


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500元提高到5000元。



三、取消首诊转诊限制

图源:图虫创意


2024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已签订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取消首诊转诊限制,可直接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及中医、专科和A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给予支付;未签订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的,仍执行原有首诊转诊政策。


医保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

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您支持毛相林代表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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