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开始,又一庞大的医药市场要成型了。
对于县域医共体,很多做基层医药市场朋友关注已久,2019 年开启试点,自今年起,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始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元旦前夕,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宣布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其中在小伙伴们比较关注的药物供应、医保支付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

到 2024 年 6 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到 2025 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国 90% 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

到 2027 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统一用药

据《指导意见》,要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
     同时,从药品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鼓励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
     远程医疗也将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而且,在促进资源服务共享方面,要求规范成员单位服务行为和流程,畅通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励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建立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乡村居民用药问题。
根据成员单位能力基础,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医保支付

在医保支付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稳步推进县级医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对适宜基层开展的部分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落实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继续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各地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调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与医保基金统筹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相衔接。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可以明确具体范围,逐步实施县域同城同价。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政策推进

县域医共体提出于 2017 年,2019 年开启全国试点,直至今年开始全面推进。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建设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更好实现资源下沉和县域整体能力提升。试点开展以来,先后有山西、浙江、新疆3个省份被确定为试点省,以及其他省份551个县(区、市)共828个县被确定为试点县。各地积极探索,在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县域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2020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县域医共体建设认识程度逐步统一,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明显加强。
2023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对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系统重塑,是对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的创新,既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也需要部门之间协调和密切配合。年初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各地规范稳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了遵循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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