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推进各地医保部门更好对接落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统一规范价格项目立项和定价基本思路,现就各方关切的普遍问题,提出立项指南解读辅导口径,供各地医保部门学习参考。立项指南解读辅导是立项指南层面的解释解读口径,不直接作为医保基金稽核依据。各地医保部门可参考解读辅导,围绕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立项、定价、映射关系等作出解释解读,医疗机构收费以本地区医保部门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为准。
1.医疗机构开展刮宫、人工流产时,能否同时收取宫颈内口检查费?
宫颈内口检查属于刮宫、人工流产的必要步骤,医疗机构不应同时收费。
2.医疗机构开展妇科手术时,能否同时收取子宫动脉结扎费?
医疗机构应根据子宫动脉结扎是否属于手术的必要步骤,确定是否收费。如子宫动脉结扎属于妇科手术(如子宫全切术)的必要步骤,则医疗机构不应同时收取子宫动脉结扎费;如不属于手术的必要步骤,则医疗机构可同时收取手术费用和子宫动脉结扎费。
3.妇科立项指南中的阴蒂整形费、阴唇整形费和美容整形立项指南中的阴蒂美容整形费、阴唇美容整形费,如何区分和收费?
如属于基本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可按妇科类价格项目收取;如患者有美容整形需求,在患者知情同意且医院符合美容整形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美容整形类价格项目收取。
4.单次子宫活检中,医疗机构同时取子宫内膜、子宫颈、子宫颈内膜三个部位的样本,能否分别计费?
子宫活检费计价单位“次”指一次完整的子宫活检取样过程,取样过程中涉及多个部位的,应按一次收费。
5.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宫内节育器放置费和宫内节育器取出费?
因临床需要,医疗机构确需更换节育器的,医疗机构可依规据实收费。
6.医疗机构为男性患者开展盆底相关手术,能否收取相应费用?
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要,确有必要进行盆底重建或盆腔肿瘤切除等盆底手术的,可依规据实收取相应费用。
7.医疗机构在同一治疗过程中针对同部位开展臭氧、红外线等不同特殊治疗的,能否收取两次妇科特殊治疗费用?
妇科特殊治疗费计价单位为“部位”,医疗机构在一次治疗过程中利用多种方式针对同部位开展特殊治疗的,根据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立项原则,应按1次计价收费。
8.医疗机构针对同部位开展常规治疗或特殊治疗,能否同时收取常规治疗和特殊治疗费?
医疗机构针对同部位同一疾病开展常规治疗和特殊治疗的,根据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立项原则,可按收费标准较高的特殊治疗价格项目就高收费,不叠加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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