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通过对国家标准的本地化实施,针对西藏的地域性、民族医药特色等方面进行了更加细致的部署。简单来说,国家版标准是全国统一的纲领和框架,而西藏细则则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操作手册。
共同基础:国家版标准和西藏细则都提到了相同的目标导向,比如引导三级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诊疗服务、落实好“大病不出省”的目标任务等,这是它们的核心联系。
主要区别:《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在全国具有普适性,侧重全国共性的、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结合了西藏的地理环境、医疗资源分布、高海拔地区疾病谱、藏医药特色等实际情况,对国家标准进行细化和补充。例如,在前置要求中强调万名医师下乡、高海拔帮扶、县域医共体,多角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下沉到西藏偏远地区,进一步为基层群众筑牢健康防线;医院未设中医科,但设有藏医科,将藏医科数据纳入中医科统计。在西藏自治区的三级医院评审中,藏医科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可充分发挥藏医药特色优势,有效提升患者的满意度和依从性。
信息化建设:西藏作为我国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地区,医院信息化建设远远落后于内地许多医院。尽管如此,西藏的医院管理者一直在努力改变这一状况。为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要求,实现医院信息平台与自治区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西藏地区三级医院实施:三级医院应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及以上;二级医院应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及以上。
西藏作为高海拔地区,医疗资源相对稀缺,因此,本细则在落实国家宏观要求的基础上,侧重点在于评估医院对高原病的救治能力、在偏远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藏医药服务的提供与质量。对于西藏自治区内的三级医院,在评审准备工作中,《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是直接的、唯一的依据。一切准备工作都应以其为基准。
参考来源:国家卫健委、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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