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已经启动报量之后,全国中成药集采正式发文。
01
全国中成药集采征求意见稿发布
独家中成药面临降价压力?
10月25日下午,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和此前流传的报量文件一样,采购品种清单包括20个产品组95个产品:血脂康胶囊、血脂康片、脂必泰胶囊、脑血康胶囊、脑血康片、三七通舒胶囊、喜炎平注射液等。
独家中成药开始真正面临降价压力?
围绕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征求意见稿,今日相关人士对赛柏蓝表示,从规则来看,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降价是硬道理,独家中成药的价格主导权甚至可能土崩瓦解——如炎琥宁、舒肝宁注射剂、血脂康、脂必泰胶囊等,那些长期以来难以撼动的头部企业“大品种”,如舒血宁、丹参注射剂等,也将面临降价压力。
回顾前两批湖北牵头中成药集采的降幅:
第一批,2021年12月,湖北牵头19省(区、市)联盟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开标,最终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
第二批,2023年6月21日,湖北牵头的30省(不包含福建、湖南两省)中成药集采开标,最终63家企业、68个报价代表品中选,中选率达71.6%,中选品种平均降幅49.36%,最高降幅76.8%,最低降幅14.5%。
02
全国中成药集采即将迎来第三批
规则有何变化?
据相关人士表示,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的亮点包括:
1.延续前两批,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同采购组内,分为A、B两个竞争单元,分别竞争;同采购组内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的所有产品2023年采购金额合并——合并分组、扩大竞争。
2.通过引入K值、合理区间“限高”、竞争产生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
“价格竞争得分=申报企业报价代表品降幅/同竞争单元报价代表品最高降幅×100×K”
K为申报企业报价代表品日均费用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比值系数。
前述人士对赛柏蓝指出,这一规则将非线性的合并数据,融入中成药剂型、工艺、原材料等方面的差异性,1.5倍为区分度、开6次方,试图探索以数学的方法解决中成药质量和价格并重的两难问题。
第三批全国中成药集采仍然采用综合评价,综合得分=价格竞争得分×60%+技术评价得分×40%。
最终,根据报价代表品降幅、同采购组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综合排名、创新能力、药材品质、供应保障、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等因素综合得分,产生入围企业。
3.灵活使用日均治疗费用概念,既是拟中选标准、又是复活条件。
报价代表品以基准价格展开报价,有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的产品,基准价格为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集采中选价格),没有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的,以同竞争单元内报价代表品最低日均费用折算的价格作为基准价。
以A竞争单元为例,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申报价计算的日均费用不超过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1.5倍,且满足下列条件两个之一,获得直接拟中选资格。
将本次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降幅从高到低排序,降幅排名前70%入围企业;
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基准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不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其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35%;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基准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其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45%。
除直接拟中选,还有议价拟中选、增补拟中选,在增补拟中选阶段,日均治疗费用是重要复活条件。
议价拟中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不超过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1.5倍,且未获得直接拟中选资格的进入议价环节,接受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50%的最低降幅,获得议价拟中选资格。
在企业技术评价指标无倒扣分的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获得增补拟中选资格。
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2023年该企业产品采购金额达到同采购组所有企业产品采购金额60%,若其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并接受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7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若其报价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超过5元的,并接受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6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
技术评价得分达到100分或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并接受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 70%最低降幅的有效申报企业。
4.从1.8到1.5倍,进一步缩小组间价差、优化中选规则;价格理性回归、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在低价复活基础上,对质优产品,给予复活机会等。
5.拟中选的低价格药品将获得协议采购量的分配奖励。
同竞价单元内降幅最高的中选产品按 100%采购需求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其他中选产品按 90%采购需求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同竞价单元内降幅最高的中选产品按 100%采购需求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其他中选产品按 90%采购需求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若为议价中选企业的产品,按70%采购需求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若为增补中选企业的产品,按60%采购需求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将50%的待分配量分配给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低于同采购组日均治疗费用均值的中选企业。
根据中成药联采办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报量之后,将进入发布采购文件,现场开标、分配采购量、公示拟中选结果、中选结果、中选结果执行等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采购周期内,联盟地区对未在中选企业申报的“供应清单” 产品予以暂停挂网。同时,未中选产品和流标采购组药品均纳入联盟地区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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