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电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等5家试点医疗机构周边,遴选“双通道”药店。

《通知》明确,申报“双通道”试点药店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并签订服务协议书,原则上距离“双通道”试点医疗机构1000米以内,近一年无药监、医保部门行政处罚、违约处理记录。

2.药学技术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专职执业药师不少于2名。

3.有独立经营国谈药区域且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上,国谈药与其他药品的经营区域有明确界限,有专门的功能分区且有明确标识,功能分区应包括处方审核区、调配区、药事服务区、患者教育区等。

4.具有经营国谈药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实名制建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患者随访等。

5.具备与国谈药储存相适应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具备健全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有符合冷链要求的储存及配送服务的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

6.承诺愿意配合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搭建满足国谈药管理需求的信息系统,实现在线处方流转、在线结算、药品配送上门一站式服务。

7.承诺能够保证国谈药相关品种的及时备货,持续稳定供应。

8.符合以上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中,按照连锁药店、距离远近、经营国谈药经验等因素优先参与试点。

此前,北京首批选择了协和医院、宣武医院等17家门诊量大、国家谈判药品需求量大的定点医院,并遴选了距离近、具有经营“国谈药”经验的医保定点药店,一对一开展363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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