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发文,基层医院迎来新任务和新机遇!

9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图片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指导意见》明确了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乡村中医药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改善乡村健康环境、普及乡村健康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健康产业、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等8项重点任务。



总体目标

到2030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将大幅提升

据悉,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农村居民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健康环境亟待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尚需进一步普及。


因此,《指导意见》提出,健康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到2030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够便捷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医疗卫生负担可承受;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到2035年,建成健康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和居民健康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基层医疗机构迎八大重点任务!

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强化和拓展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布局,推进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建立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中心;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着力提升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合理保障待遇水平,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建设机制;创造条件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点疾病防治,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控网络,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落地见效。


村卫生室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疫情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持续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发挥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调联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居民健康教育等活动,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机制。

强化乡村中医药服务

坚持中西医并重,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创造条件开展中医馆、中医阁服务内涵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推进普遍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加强中医药签约人员配置。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强化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加强预防接种服务,积极推进遏制微生物耐药。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服务,促进健康孕育。鼓励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提高科学育儿能力。深入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


巩固完善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建立联系,定期上门对接,加强卫生保健指导。推动落实《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将儿童青少年肥胖纳入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项目重点监测内容。推动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建立视力健康档案,有重点地开展近视干预活动。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痴呆防治、心理关爱和听力健康促进5项行动。


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及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开展针对性健康服务。

改善乡村健康环境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健康村建设规范(试行)》《健康乡镇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有序推进健康村、健康乡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共同做好农村健康环境建设工作。

普及乡村健康生活方式

把转变农村居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围绕公众普遍关注的卫生健康热点问题,聚焦重点人群,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制定乡村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推进“健康知识进万家”,推动健康知识入脑入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鼓励和引导乡村居民加强个人健康管理,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降低人群超重肥胖率。


加强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等问题的体育干预,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施设备。举办乡村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三大球、乒乓球、太极拳、八段锦等项目在农村推广普及。强化农村地区营养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地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推动居民合理膳食和健身生活化、普及化。推动各地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对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目标管理。

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健康产业

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围绕乡村旅游、中草药种植加工等,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展乡村健康产业。开展乡村旅游餐饮提升行动,带动提升乡村居民在食品卫生、营养健康、饮食烹饪等方面知识、技术的普及,促进形成与当地气候、物产、文化、风俗等相适应的,特色鲜明、科学合理、卫生健康的饮食习惯。

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

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长期性、底线性任务。要进一步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及时做好分类救治等健康服务,按照规定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措施,引导社会力量予以帮扶。树牢底线思维,继续精准施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的底线。


《指导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平台,明确健康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组织开展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省份,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并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建设进展滞后、成效不明显的省份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监测平台和监测结果,加强对健康乡村建设工作的科学研判和规范管理,有针对性完善推进措施,推动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更加扎实的进展和成效。


来 源 / 华医网整理自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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