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众号"中国卫生杂志"发表述评《先扫码再发药,医疗机构为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部分内容如下:

各位药师同道,您在医院的工作发生了什么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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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部分地区的患者来到定点医疗机构发药窗口取药时会发现,窗口药师要逐一扫描药品耗材包装上的条形码后,才会将药品耗材交给患者,而这一步骤以前并不存在。这一条形码即“药品耗材追溯码”,是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印制的、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一串编码,也被称为药品耗材的“电子身份证”。
如上所述,医保药品耗材扫码发药的好处显而易见。正是深知这一点,即使“扫码”这一动作增加了门诊药房、住院病房药师、医生、护士的工作量,甚至让医务人员感到烦躁和焦虑,定点医疗机构也仍然非常支持这项工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地医保部门大刀阔斧、快步改革的节奏,尤其是有些地方“全覆盖”的硬性要求,也让定点医疗机构“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据多家三级公立医院院长以及药学部、医保办负责人介绍,现实中确实存在部分医保药品耗材没有追溯码的情况,因而无法实现扫码发药的全覆盖。
有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发出预警信号,“扫码发药有可能再次带来统方的风险”。商业目的的统方,是指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耗材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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