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   作者:酒浅

一省发布重要医药政策文件,对“连锁企业吸收合并单体药店”进行优化。

优化“连锁收购单体”,全省推进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文件有效期至2030年8月11日

该文件提到,推进药品流通一体化改革。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委托储运、多仓协同、异地设库等方式综合利用仓储资源,发展医药现代物流。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工商贸一体化的集团型制药企业仓储资源共享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集团内负责生产、研发、经营等子公司综合利用仓库资源。

另外,优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吸收合并单体药店许可流程,增加药品经营许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变更便利性,提高零售连锁率。

对此可以看到,连锁药店凭借统一采购、标准化管理和品牌优势,在集采、医保谈判中更具竞争力,单体药店面临被并购或转型压力是比较大的。另一方面,单体药店通过加盟大连锁,保留经营权的同时得到总部的药品供应链和管理支持,满足政策和市场需求。

文件还强调,加大医保支付支持力度,相关措施如下:

1.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按程序纳入“双通道”管理。

2.支持符合条件的使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病例纳入特例单议。

3.推进医保数据赋能应用,推动实现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快速理赔。

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为近亲属购买符合条件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在监管方面,全省完善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探索构建药品监管可信数据空间,强化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和场景应用。加快构建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追溯体系。

单体药店进集采,全省率先实行

梳理发现,为引导单体药店发展,江苏省近些年出台了多个政策规定。

2022年9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将单体药店纳入集采。据了解,在江苏首批申报参与带量采购的定点药店名单中,单体药店数量为1646家,占比超过65%。

单体药店销售集采药品,相比连锁企业,利润空间压缩得更厉害,更需通过优化库存周转、提升“非药”销售占比维持盈利。不仅如此,集采品种不少是慢性病用药,单体药店需强化自身药学服务能力。

随后,江苏省针对单体药店发布了专门政策文件。

2023年6月,江苏药监局发布了《江苏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验收标准》,有效期5年,适用主体为全省单体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工作

另外,在单体药店人员配备方面,质量管理人员 须设立机构或专职人员,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执业药师至少配备1名,并注册在本企业;其他药学人员配备数量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

人员要求其他规定如下:

单体药店销售非药品的,非药品应当集中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分开,并有醒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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