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趣学术
注射剂,按盒的逻辑要终结了。
在征求意见后,近日,国家医保局《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文件正式下发,并开始在医药圈流传。
对比征求意见稿,趣学术发现,文件改变的不仅仅是注射挂网的方式,而会对注射剂产生更深远的影响,注射剂的计价、采购和支付都将转变为按支的方式。这对上游注射剂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和推广等都将带来深刻的变化。
首先是文件的发文对象上,正式文件中的发文对象除了各省医保局外,还新增了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即医院。而增加医院的重要原因是,采购单位采购和使用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乘以实际支数计算金额形成订单、收付费用。采购单位对拟采购注射剂实际包装数量有专门需求的,可自行在采购订单中备注。
即,除了对包装数量有特殊需求,其他的注射剂,医院采购时按支采购,最后给药企结算时也是按支付费。医院才是药企真正的大客户,这意味着大客户的采购和付费的方式都要发生变化了。
而对于这点,在上述通知中,国家医保局并未遮掩,在通知上,专门增加了一个要点对此进行明确:强化运用按支计价新方式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局、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在医药价格和招采工作各环节中强化运用按支计价的新方式。除挂网环节“按支计价、按支采购”外,国家和省组织注射剂集中带量采购集采标书、投标报价、中选结果公布、协议量确定、中标结果监测等均按最小制剂单位执行。各省医保局向国家医保局报告注射剂价格招采工作、传输数据信息、对外宣传通报时,统一按最小制剂单位统计相关口径。

通过招采、挂网等路径,医保局在前端对注射剂定价按支定价,而在后端医院也按支进行使用和付费,注射剂的定价、使用和付费逻辑完成闭环,对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而当注射的计价、采购和支付都按支后,要根据疾病诊疗疗程合理确定包装,防止无效的浪费,那些纯粹是为了价格差异而存在无效包装可以放弃了。而在产品推广上,足量足疗程的推广也应该成为推广的重点等等,这些都是注射按支计价、采购和支付方式即将给行业带来的一些变化,行业必须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分析其对行业产生的影响。

除此以外,文件还有哪些重点值得关注?趣学术依据自己对文件的理解,一一梳理如下:

1,时间上,通知要求,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完成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后,不再按照实际包装重复挂网。即以后——厂家产品挂网价就以最小制剂为单位挂网,换包装了无需再重复挂网。9月中旬将校验修订的挂网药品信息、采购交易信息全量归集国家库。


2,不是按照四舍五入,是按照单价决定“舍”还是“入”。单价低于2元的,可以直接进位,高于2元的,直接抹零。同时,不再按照实际包装重复挂网。


3,注射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如果过评后药企提高价格,那么这个价格不得高于同通用名过评药品中位价或者是原研药品、参比制剂的60%。即过评注射液挂网价格有天花板了。


4,更进一步,为了防范药品以过评名义涨价,国家医保局还要求药品按价差进行标色。过评后,可以在满足上述价格天花板的情况提价挂网,但涨价幅度过高,如果和过评前最低值价格差距在1.8倍以内,不标色,但在1.8-3倍,标黄色,超过3倍标红色。不过,如果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不高于2元,或不高于本平台同通用名其他厂牌价格的,可不做分类标识;药企主动下调价格后,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标色或者不标色。


5,这些情况将被重点监控。为了防止在切换过程中出现问题,文件还明确,在注射剂挂网方式切换后的一段时期,要重点关注黄标药品、红标药品,以及切换前以短缺药品保供、撤换包装规格、仿制药过评等名义大幅提高挂网价格的品种,采购金额放量快、排名上升速度快、与网络售药平台价差过大的,必要时纳入药品价格风险处置范围,督促企业规范价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供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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