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本市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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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通过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可将术前(检查检验项目及检查检验项目所需药品、耗材费用等) 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提高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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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住院”适用人员范围:

  •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异地来京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预住院”病种范围:

  • 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且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病种。

  • 具体病种范围由试点医院自行制定。

“预住院”费用范围:

参保人员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后至正式入院期间,在同一定点医院发生的术前检查检验项目及检查检验项目所需药品、耗材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预住院”执行时间:

2025年4月26日起执行。


  “预住院”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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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定点医院名单   

  • 北京协和医院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 航天中心医院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名单更新于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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