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发文称,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不主动自查整改,履行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

 

此次通报涉及的7家医院均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但部分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退回的医保基金金额不到1%,有的医院甚至退回0元。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医院对医保合规性的认识不足,缺乏主动保护医保资金的意识。”11月24日,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此外,一些医院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存在侥幸心理,希望通过非法手段增加收入,而不愿主动退回违规所得。

 

 

据国家医保局通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违法违规金额3466.7万元,但该院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金额为0元,在飞检结束2周后,该院仅退回3.23万元;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违法违规金额592.8万元,但该院仅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1.96万元,不到1%。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违法违规金额112.3万元,但该院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的金额为0。

 

张勇表示,对于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监管部门会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性决定具体的处罚方式。除限期退回违规资金外,可能会要求整改、加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违规行为构成犯罪,也将依法追责。此外,公开通报违规行为也是处罚手段之一,对其他医疗机构也起到警示作用。

 

如何避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在张勇看来,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有效提升医疗监管的效率和精准度,因此应当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通过构建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医院的异常数据和违规行为,并及时发出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违规行为扩大化。

 

“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医保政策培训也是关键,有部分医务人员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规行为仅会导致医院受罚,而不会牵连个人。但实际上,一旦构成犯罪,个人可能也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法制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减少因无知导致的违规行为。”张勇表示,此外应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患者和社会公众通过举报投诉机制参与到医保基金的监管中来,并设立奖励制度以激励举报行为,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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