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安排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行动。

图源:甘肃省卫健委

《通知》明确行动范围包括:省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下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工作目标要求:到2027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在市县内得到解决、重大疾病在区域内得到救治,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0人以上、床位数达到3.40张以上。精神专科医院以及规模较大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心理门诊、睡眠门诊等,医务人员普遍关注患者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


《通知》围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两大领域,明确了 16 项重点任务,旨在提升相关服务水平,满足民众健康需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儿科服务重点任务



1


增加儿科服务供给

全省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三级中医院结合专科基础和所在地儿童就医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儿科门急诊和病房,配备儿科医疗力量,2025年10月底前,实现全省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三级中医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


通过全科、中医科等科室医务人员提供儿科诊疗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独设置儿科。到2025年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常见病诊疗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


2


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

加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科专科联盟及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辐射带动地市级和县级医院。到2027年,以市州和县为单位,实现儿科医联体全覆盖。


3


构建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

依托省儿科及小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省儿童重症质量控制中心,构建省级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畅通0-3岁急危重症儿童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和持续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到2027年,实现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协作网络省内全覆盖。


4


提供全流程儿科服务

积极推进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完善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



5


促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建筑空间、视觉色彩、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适儿化改造,科学规划儿科门急诊布局,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预约诊疗率,提供智能服务。


到2025年底,30%的三级和15%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儿童友好医院。到2027年,儿童友好医院在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比例达到70%以上。


6


开展符合儿童特点的儿科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可针对儿童疾病特点,开设生长发育、精神心理等特色门诊,方便患儿家属选择就诊。


中医医疗机构要优化儿科重要剂型,推广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穴位敷贴等中医适宜技术。


7


保障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

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有效统筹儿科及相关科室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力量,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必要时开设延时和夜间及周六、周日门诊,扩充输液等治疗场所,缩短就诊和治疗等候时间。要统筹床位资源,储备可转换床位,确保患儿及时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儿科、发热诊室应开尽开。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重点任务



1


健全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加大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及中医医院精神相关科室建设力度,尚未设置精神专科医院的省、地市应在“十五五”期间完成设置并提供诊疗服务,及时填补服务体系“空白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创建精神专科医院。



2


提升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各地应当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医务人员配备,确保每个机构有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人员。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建立辖区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及中医医院精神相关科室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定期安排中高级职称医师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



3


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管理和发现报告,稳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4


壮大专业人才队伍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增强职业吸引力,不断壮大从事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师、药师、护士、心理治疗技师等专业人才队伍。


对符合条件的临床类别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执业范围”相应专业后加注“(精神))”字样,逐步强化精神科护理人员配备。充实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咨询人员并加强管理,保障服务需求和质量。


5


强化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地在毕业后医学教育、进修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中,应当加大对精神科医务人员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其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中医药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精神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诊室,提供中医药防治精神心理疾病服务。



6


丰富诊疗服务形式

督促指导二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加强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建设,其他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医院等应当创造条件设置心理门诊、睡眠门诊。


各地应当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将心理问题筛查纳入各临床科室日常诊疗,推广“身心同治”诊疗理念。


7


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巡讲及服务延伸

结合“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心理咨询、主题义诊。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8


发挥12356心理援助热线作用

加强支持保障力度,健全制度标准体系,优化接听流程,强化培训和人员配备,确保热线接上、接通、接好。发挥热线便捷、利于隐私保护等优势,为来电者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等服务。



9


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日、重大节假日前后等特殊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按照要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优化内部薪酬分配,在儿科、精神(心理)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人员招录、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推动“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来源:甘肃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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