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立医院重点审计的大幕已经拉开。


昨日,浙江省审计厅下发《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的通知》,通知明确自9月5日起,将对台州市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做专项审计,同时对重大事项作必要的追溯。


除了浙江省外,云南省审计厅也下发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公示》,审计目标已经圈定: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将对这两家公立医院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


而在广西自治区审计厅近日发布的一则消息称,他们已经开展培训,为“审计署即将统一组织开展的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进行了具体安排。这意味着,对公立医院的审计将是全国性的。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的信息还透露,审计部门对公立医院审计关注的核心是公立医院以及医院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经销和使用情况,尤其是经销和使用情况。而浙江、云南审计厅还进一步表示,必要时将进行进一步追溯,甚至延伸到有关单位。


审计:去年已经发威

实际上,早在去年医药行业就已经见识到审计部门的威力。


去年7月份,国家医保局一份内部函件在医药圈流传,该函件称,2023年7月,国务院第十次常务委员会审议有关审计工作发现问题,部署各部门核查整改。由此可见,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层已经看到了,且非常重视。


国家医保局是核查整改的部门之一。医保局在函件中要求针对审计移交的2022年有关药品耗材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差异问题涉及的116个药品,各地要对这些药品生产成本、期间费用、销售利润等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后,确定了要进行价格整改名单,这些药品开始新一轮的价格整改,以这些药品价格整改为开端,医保局开启了药品价格治理。四同药品价格治理,消灭了不同省份、区域间不合理高价,以外卖价为锚点,对线上、线下价格差异治理等等,以减少不同区域、不同渠道的不合理价格差距。


此外,今年7月,浙江省审计厅厅长在提交给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在医药、医疗和医保联动审计部分提到,他们审计发现了三个问题,其中两个问题值得行业关注。


其一为,个别集采药品供应商供货不畅,一些集采医用耗材价格高于原采购价。6种药品全省带量采购任务未能完成,个别供应商拒绝向基层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不科学,12种耗材集中采购中标价高于医院原采购价。


其二是设备招标采购流于形式。省级和2个市县5家公立医院13个项目设备采购存在招标前已确定供应商、招标条款量身定制、招标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等问题,涉及项目金额1.22亿元。


从上面内容可以看出,设备招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是审计的重点,并发现了其中猫腻。


在高层重点关注下,审计署今年继续开展相关审计活动并不出人意料。这点也明确在2024年医药反腐要点中。


今年5月27日,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审计署等14部门联合发布《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医药价格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开展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重点关注推高药品价格、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的不法行为,以及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违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供应企业落实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


审计将会有哪些重点?


审计过往的审计成果或许提示了部分审计重点。


今年7月份,淮南市审计局刊发了《医药专项审计调查中的思路和方法》,其中,也专项列出了淮南市审计部门将审计重点锁定在医药耗材、检验试剂、器械设备采购、检验外包、医疗服务违规收费等方面。具体又分为以下8个方向:


(一)关注基本药物配备情况。对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685种药品,数据分析年度采购药物品种数量,计算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分析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导向政策落实情况。

(二)关注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通过采集各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入库明细,分析中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与非中选药品采购量与金额之间的差距;通过查阅各公立医疗机构每年签订的带量购销合同,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分析是否存在未完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任务的同时,大批量采购同品规或可替代品种的非中选药品,揭示高价采购、稀释政策效果情况。


(三)关注植入性高值医用耗材核验情况。植入性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在骨科、介入中心、眼科等临床科室手术运用广泛。将集中带量采购平台中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明细数据与实际发生进行比对,将高值医用耗材票据与实际验收、入库、出库进行比对,查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监测监控、规范化管理方面的情况。深入分析配送至手术室的高值医用耗材是否通过产品登记验收,使用的医用耗材能否向前可溯源、向后可追踪,特别是植入性医疗器械有没有进货查验,是否存在串换隐患。


(四)关注低值医用耗材批量采购情况。低值医用耗材具有采购单价低,使用量大,潜在支出大的特点,是审计应关注的重点。审计人员通过对比分析各公立医疗机构同一时间段低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发现部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差悬殊过大,上千万元的批量医用低值耗材未经公开遴选,增加医疗成本,潜藏医疗购销商业贿赂。


(五)关注“明招暗定”医疗设备采购情况。一是查招标文件,招标参数是否存在倾向性,排斥潜在供应商;二是查投标文件,中标公司的投标文件与其他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异常错误一致情况;三是查陪标公司,是否存在类似项目业绩有而不报情况;四是查投标公司,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串通谋取中标资格情况;五是查评标报告,是否存在评委超出评分上限打分情况。


(六)关注盲目采购,医疗设备长期闲置情况。一是查采购计划,是否存在基础设施未建成,采购设备无处安放。二是查合同执行,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却依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计算逾期时间。三是查验收记录,采购设备内置核心组件是否与投标文件约定的厂家、型号一致。四是查设备开机使用次数,是否存在设备未拆封、未安装使用长期闲置。


(七)关注“假借设备投放”捆绑销售情况。一是梳理公立医疗机构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给付资金,查看是否存在假借租赁、捐赠等捆绑销售药品和医用耗材,或指定患者从第三方购买而不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监管的情况。二是结合电子病历中粘贴的高值医用耗材条形编码,查看是否存在医疗费用体外循环,将不可收费项目违规让患者直接与会诊专家和供应商结算的情况。


(八)关注侵害患者利益情况。为保障患者就诊过程中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利用数据分析医疗收费情况,重点关注部分诊疗套餐是否重复收费,一次性高值医药耗材是否重复使用,是否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同时,抽检高额费用病例,加大对超限制违规用药检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过度医疗,侵害患者利益的行为。


此外,青海海北州审计局转发一篇关于《公立医院审计的目标、重点与方法》的文章中,其中对药品和耗材等方面检查重点为:


(1)对药品的合规性审计,审计医院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价,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加成政策等内容。重点对政府定价药品销售价格进行审查,揭露违反国家价格政策,超最高零售限价售药行为;对医院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的药品进行检查,揭露中标采购药品未执行招标临时销售价的行为;对市场定价和医院自制药剂的销售价格进行检查,揭露无医药主管部门价格审批依据或高于审批价格销售的行为;审查医院临床试验药品的种类、数量,使用试验药是否向患者收费;对医院药品销售收费业务流程进行审计,审查药品收费的真实性,揭露管理混乱、向患者违规收费的行为。

(2)医疗器械采购和医疗耗材使用情况收费审计重点审查一次性医疗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收费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器械采购管理机制,监管是否有效,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加价、收费,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违规采购和盲目采购的行为,揭示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在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推进。


(3)把医院业务合同单独作为审计事项,目的是审查有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活动,主要包括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器械采购合同等,此外还应关注与基建、装修相关的合同。重点关注合同签订的要件、程度、竞标方式及相关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而关注采购、总务、基建、药品耗材使用量大的部门,以及相关科室及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有无收受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加大对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加强信息公开、医疗收费、财务管理等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达到防止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效果。


(4)“以药养医”问题。主要运用对比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首先统计医院各年度的药品收入和医疗收入及收入总额,分别作对比,然后计算出药品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确定医院药品收入的合理性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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