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分级诊疗建设成效,健全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现有医疗服务模式和就医秩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不断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推动到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制度,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到2027年,省域内建立医疗机构间顺畅的转诊制度;到2030年,分级诊疗体系发挥有效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就医格局。


《通知》围绕患者就医中关注的就诊转诊环节,提出了几方面便利举措。一是首诊接诊医生能够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二是医疗机构转诊中心为患者提供统一的转诊服务。三是便利患者跨机构上下转诊。


根据《通知》要求,医疗机构需切实做好首诊和转诊服务。


一是完善首诊负责制,落实双向转诊机制。接诊医疗机构负责患者转诊服务的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和对接工作,为患者提供连续转诊服务。医疗机构可通过临床决策辅助系统、人工智能等,提高接诊医师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强化转诊服务统一管理。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固定职能部门承担患者转诊服务工作,强化转诊服务的统一管理,优化转诊流程,转诊中心负责与相应医疗机构联系协调,并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或提前开展检查检验项目等服务便利。


三是按照转诊服务规则进行转诊。医联体内牵头医院负责制定本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标准及流程,建立完善双向转诊疾病诊疗目录,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承担转诊接诊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制度。转诊过程中严禁发生不正当利益输送,不得侵害患者和公共利益。


四是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医患沟通,完善相关激励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患者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树立正确就医理念。


五是以疑难复杂肿瘤、精神卫生、儿科、重症等诊疗需求大的专科为重点,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及以上医院专科优势,与所在地区的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跨区域的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方便。


《通知》提出,依托信息平台提供转诊服务,加强省、市、县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省级建设、市县使用,依托信息平台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提高转诊服务效率和便捷性。探索建设智慧医联体,推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间智慧互联,做好患者转出、转入及诊疗信息的完整记录与安全共享,促进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连续记录。推动转诊平台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平台互联互通。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