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出公告,公布《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调整方案》)和《2024年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调整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按程序申报,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预计11月公布结果。

此次的调整范围是对湖南2021版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进行新增、调出等目录政策调整。
调整的原则

(一)坚持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总体原则,秉承积极稳妥、公开透明、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医疗机构自主申报、市州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步骤实施开展。

(二)遵循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合理,优先考虑治疗类服务项目,适度支持创新类服务项目。

(三)遵循目录管理和结算支付的标准化规范化原则,统一全省支付目录和映射库。

申报条件

(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开展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不易滥用,且价格合理、基金可承受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属于《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湘医保发〔2024〕11号)和《关于转正核定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27号)规定的正式纳入我省价格目录并已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纳入或正式纳入但未定价的除外)。

《调整方案》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纳入:
1.属国家明确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
2.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付范围的;
3.属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
4.未经省相关行政部门核定价格的;
5.按规定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调出:
1.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
2.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参保人员需求以及基金承受能力,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
3.因滥用等原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已调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的。


工作程序:分为准备、申报、初审、专家遴选和评审和公布结果阶段,预计11月公布结果
(一)准备阶段(2024年5月—6月)。省级医保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基金测算确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基金支出预算,并公布工作方案。
(二)申报阶段(2024年7月)。省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属市州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向长沙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三)初审阶段(2024年8月)。各市州对医疗机构申报的服务项目,按照调整原则,组织专家按新增和调出进行初审,形成初审结果报省医保局。
(四)专家遴选和评审(2024年9月—10月)。省级医保和人社行政部门根据临床需求情况、基金可承受情况等组织专家评审和遴选,并提出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专家意见。
(五)公布结果阶段(2024年10月—11月)。对新版服务项目医保目录进行社会公示,并按程序发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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