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薛海宁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立医院改革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分层推进。医院层面,选择14家大型三甲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地市层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省级层面,选取综合医改重点省份率先推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其中,以地市为抓手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是改革中的创新举措。


目前,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已覆盖全国28个省份30个城市,其中省会城市7个,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5个,地级市18个,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地域分布均衡性。在项目积极推进过程中,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定期了解示范项目进展,召开多次调度会议、分片交流观摩会和集中培训,组织开展年度工作总结、中期评估,同时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改革研究院3家机构分工指导各项目城市。

改革示范效应更加突显


从示范项目的进展成效来看:


第一,项目实施总体进展良好。


项目有效调动了地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第二,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


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相关数据中,2022年第一批项目城市高于全国平均值3.7个百分点,2023年初步测算数据高于全国均值4.9个百分点,同时显著高于示范项目所在省份的平均值。


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总体提升。项目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总体略有提高。2023年,15个项目城市平均为18.7%,较2022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三级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总体变化不大,2023年,15个项目城市平均为8.3天,与2022年基本持平。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方面,项目城市降幅优于所在省份平均值。


就医诊疗格局构建推进有序。项目城市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增加。2022年、2023年第一批项目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均高于全国平均值50.5%,分别为51.5%和57%。


第三,改革示范效应更加突显。


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切实增强。通过加强临床专科建设,解决过去无法解决的疑难危重症治疗问题。通过加大政策扶持、人才培养力度等手段,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补齐薄弱专科的短板不足。


智慧医院建设步伐加快,数改推动医改成效初显。


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速迈上新台阶。如青岛市坚持“以人为本”“以通为本”“以用为本”,向上对接省平台,向下联通10个区市平台,横向打通15个垂直业务系统。


医疗体系救治响应效率大幅提升。如太原市、周口市、沈阳市等搭建智慧“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实现医院和急救中心指挥调度系统全面衔接,推动实现患者“上车即入院”愿景。


老百姓看病就医更加便捷高效。如芜湖市通过电子健康码提供全流程就医服务,青岛市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社保等“一次提交、多证联办、一站送达”。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节省了患者非必要医疗费用。如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应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全市调阅后互认率超96%,2023年1月至9月为患者节省费用2.49亿元。


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扎实推进,分级诊疗体系不断完善。


功能定位更加明确,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如太原市、丽水市、重庆市黔江区等采用各种形式,推动各级医院差异化、一体化发展。


县域能力大幅提升,基层网底更加牢靠。如遵义市创新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芜湖市实施“基层卫生健康守门人”项目;广州市、遵义市等市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已超过85%;周口市、芜湖市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已超60%。


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三医”协同性不断增强。


深化医改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持续完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健全,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走向深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思路,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以DRG/ DIP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积极探索医联体/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实际,探索各具特色的人事与薪酬管理方式。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扎实推进。


点上突破带动面上发展


当下,示范项目的开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实施进度不均衡、实施统筹力度不够、改革底色突出不足、示范带动作用不够等。


下一步,示范项目还需在以下几方面重点发力:


落实省市两级项目管理责任。


压实示范项目城市主体责任,项目城市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协调解决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协调多部门推动改革联动。发挥省级管理指导和保障作用,及时培育和总结示范项目城市的典型经验,在省内加大推广力度,推动一批省内已出台的改革政策在示范项目城市落地实施。


加大力度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项目城市需进一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加强公立医院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按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和实施进度严格落实各级配套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巩固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


持续提升市县级医疗服务能力,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为重点,深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新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重点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方面扩展应用场景,提升应用水平。


做好全过程跟踪问效。


进一步增强“交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监测水平,注重“增量”评价,创新评价指标。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各地工作基础与示范项目的实施进展,凝练2~3个方面典型示范,系统性总结改革发展经验。


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强化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全过程内审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加快执行进度,对照项目任务时间表和资金执行计划,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充分发挥专家指导机构作用。


专家指导机构要建立定期与示范项目城市交流机制,可以采取线上线下形式,侧重从业务角度给予指导,形成持续跟踪,发现问题和好的经验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财政部社保司报告。指导地方凝练形成示范经验,结合示范项目城市的基础形成典型经验,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财政部社保司的委托下,全过程参加示范项目整改落实回头看,项目验收评估等工作。


文: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薛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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