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经黔东南州委批准,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对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原党委书记王万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王万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情趣低下,生活腐化;靠医吃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王万灵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万灵开除党籍处分;由黔东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红星新闻注意到,王万灵是去年8月25日在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的任上通报被查的。

公开信息显示,王万灵是贵州锦屏人,1970年6月生,曾任黔东南州医院急诊科主任。2020年4月,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发布任前公示,王万灵拟任黔东南州医院党委委员,拟提名任黔东南州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去年6月5日,相关任前公示中,王万灵已是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拟任正县长级领导职务;6月25日,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发布信息,州政府决定王万灵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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