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认真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改革创新,完善落实医改政策配套措施,不断推进深化医改工作取得成效。 泉州市入选“国家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获评“全国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先进市”;2021年,代表福建省接受国务院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阶段性总结现场评估核查,成绩位列前茅,共有12项医改经验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深化医改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连续多年居全省设区市前列。 构建医疗资源供给体系 泉州市坚持把深化医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持续推进,注重统筹协调、综合改革、高效联动。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2021—2023年,市级预算共安排公立医院改革和建设专项19.7亿元;2023年,每千人口医疗床位数达到5.34张。 泉州市坚持“一院一策”高位嫁接,引导公立医院与高水平“国家队”医院合作建立技术协作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名医工作室,进一步提升区域疑难危急重症诊疗能力。 全市现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8家,其中三甲中医医院4家;中医类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农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6个,省级重点专科18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4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中医科,建成167家基层中医院,覆盖了所有乡镇(街道),均配备中医师。 完善现代医院治理体系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目前已覆盖泉州市所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各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书记、院长分设,规范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 实施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政策,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全面实行院长、党委书记、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制,年薪由各级财政支付。 泉州市推行薪酬绩效分配向关键紧缺岗位、业务骨干和获得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高层次人才、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等倾斜。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性收入的50%至80%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奖励。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制定内部薪酬制度考核方案,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提高至54.85%,医务人员满意度提升到93.91分。 全市设立48个市级、100个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全面实行临床科室质控员制度。2023年,全市规范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占比达到75.43%,与2020年相比,提高了10.42个百分点。注重公立医院成本管理,68.57%的公立医院实现收支平衡。 推动“三医”协同治理 泉州市组织公立医院跟进国家、省级、省际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市药品耗材“集采”品种分别扩大至518种、35种。健全药品耗材“集采”激励约束机制,明确“集采”结余资金可用于医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向23家医疗机构拨付2022—2023年药品“集采”结余留用资金4899.22万元。 泉州市落实省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触发机制,实施分类改革,梳理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专家门诊诊查费标准,理顺专家门诊与普通门诊诊查费比价关系。对“集采”耗材降价所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专项调价。先后优化调整26批次611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每年可增加公立医院医务性收入约1.16亿元。 持续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累计病种数达511个。全面推行DRG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二级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开展中医特色优势门诊病种支付方式改革,首批选取肩痹病等10个中医门诊优势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增强优质资源辐射引领 为拓展城市医疗集团内涵,泉州市组建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现有成员单位10家。全面实施“双主任”管理模式,推进精细化管理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依托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五大医技中心”和远程会诊平台、双向转诊平台“两平台”信息化系统,实现集团内成员单位患者诊疗数据共享、诊断水平同质化,累计开展医疗服务306596例次、门诊与住院双向转诊188657人次。 建立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六个一体化”运行管理、医疗资源下沉和县乡一体化管理等机制。差异化探索实践县域“多总院”“双总院”模式,8个县域(含泉港区)共组建县域医共体(总医院)11家,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清单30条,县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和远程会诊等“六大中心”应建尽建达到54个,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全市13家三级公立医院“组团式”帮带11个县域医共体牵头机构,组织二级以上医院结对帮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县域“一分院一帮扶”模式。各县域均引入省级以上三甲综合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临床科研等深层次合作。县域医疗综合服务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全市县级医院建成18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县域内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67.39%。 壮大医学人才队伍 泉州市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医学人才“编制池”,11个县(市、区)已设医学“人才编制池”,共整合调剂220余个编制,保障医学人才引进用编。创新实行“规模控制、据实核编”管理。 实施泉州人才“港湾计划”,对入选第一至第五层次的医疗卫生领域市级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至20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实施卫生健康人才精准培养引进,对全职引进的医学博士给予最高每人3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给予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20万元一次性补助金。 此外,泉州市还通过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开设高端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渠道,引进全职学科带头人,并实行“双主任制”。2023年,全市新招聘卫生专技人员4000人,其中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309人。截至2023年底,全市卫生专技人员达到54019人,每千人口卫生专技人员数达到6.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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