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满44周岁,今年6月30日,黎小英被陕西省旬阳市人民医院解聘。
她毕业于当地卫校的护理专业,曾在部队里担任过护理员,2006年2月进入旬阳县(现旬阳市)人民医院工作,在内科担任护士,两年前调入输液中心。至解聘时,她已经在旬阳市人民医院工作了17年零4个月。
实际上,“男满50女满44到龄不续聘”这一规定,旬阳市人民医院并非第一次实施。根据旬阳市政府9月4日的通报,2022年以前该医院解聘15人,2023年解聘4人。
医院为什么要这么做,据说是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
一是,医院聘用人员太多,仅护理人员就超过了400多名,运行有困难,人力成本成了医院运行的最大开支。
二是,这400多名编外护理人员中,不少50多岁的人,都以年龄大了为由,不能给患者打针,也不能上夜班。甚至,不少人还没到40岁,就也以眼睛不行,身体不舒服,上不了夜班,表示不能胜任一线护理工作,要求安置到行政后勤岗位。
也就是说,医院作出这一规定,也是无奈之举。
经济不好,运营困难,老人不想干一线,不解聘,新人无法招进来,临床一线就没人干活。医院又已经通过第三方派遣机构招聘年轻护理人员。
2023年8月22日,黎小英收到劳动仲裁调解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82565元。受访者供图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姜颖解释,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较低。她说,有些特殊行业对年龄、体力等有一定的限制要求,“认为年龄偏大了就不适应这个岗位了,这种观念和这种做法是很普遍的。”
那么,医院这么做,违不违法?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表示,医院在本单位的制度文件里规定“到龄不续聘”是违法的。
他指出,无论是连续工作满十年,还是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不要求,医院早都应该跟她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毫无疑问医院在本单位的制度文件里规定到龄不续聘是违法的。
2023年,旬阳市人民医院解除四位同志聘用关系的通知。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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