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据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 彭阳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高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彭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高勇,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固原卫生学校和西安交通大学,1992年参加工作,从事外科临床工作二十余年,擅长腹部外科、肝胆外科及肿瘤手术。 任固原市彭阳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曾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期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 高勇在职期间主导医院与解放军总医院帮扶合作,推动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等重点科室建设; 作为彭阳县医疗健康总院院长,主导县域综合医改,推动医共体建设,该县在宁夏医改试点中评价位列第一。 彭阳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83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急救、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全县的医疗急救中心。占地面积138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50张,职工458人,年门诊量13万余人次,年住院病人1.5万余人次。 无独有偶,同一日,据清风庐陵发布: 吉安县中医院原院长肖东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吉安县委批准,吉安县纪委监委对吉安县中医院原院长肖东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东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兼职取酬;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耗材销售、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东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吉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吉安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肖东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县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吉安县中医院是吉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位于吉安县城凤凰路33号,1991年3月设立,属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设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6个,开放床位350张,配备1.5T核磁共振、GE64排螺旋CT等设备,康复科、骨伤科、肝病科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 毋庸置疑,接连落马的院长,折射出基层医疗管理的诸多问题。随着全国医疗反腐持续深入,无论是在任,还是退休多年,必将让更多腐败分子无所遁形。
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清风庐陵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