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明确的考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并且确定了医德医风考评扣分标准,当年医德医风考评分数8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不得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级别。
考评基本标准明确规定:不得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不得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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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医德医风考评加分和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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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该《办法》还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医德医风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医风考评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基本标准和加分、扣分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
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医德医风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进行客观评价。
(三)单位评价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医风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一)医德医风考评等次
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量化分须达到95分及以上,评为“良好”等次的人员量化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评为“一般”等次的人员量化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量化分为60分以下的评为“较差”。
医德医风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一般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左右,最多不超过15%。总分达标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秀”;总分达标但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扣分达20分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只能为“一般”或“较差”。
医务人员扣分达30分或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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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结果应用
医疗机构要将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职称评定、带教等挂钩。当年医德医风考评分数8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不得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级别。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医风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不合格以上等次。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此外,文件要求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对于深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要将医德医风考评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考评工作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趋严
据了解,在今年3 月15 日,重庆市卫健委就已经发布过《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等不同岗位,给出了相当详细的规范要求。这一次的《办法》确定了医德医风考评扣分标准,也将意味着重庆关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还将有规定可依,变得更加严格。
事实上,早在2012年6月,国家三部门曾联合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重庆市新发布的文件,虽然是个地方性文件,但它的制定结合了近几年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新文件的规定,丰富了国家文件的内容,值得更多医疗从业人员参考。
来源:重庆市卫健委、华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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