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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校验及备案工作,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校验及备案工作管理规程(2025版)》(以下简称《规程(2025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我委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以下简称2023版《规程,指导各级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严格医疗机构行政审批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近年来,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部分政策要求已不再适用。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及我省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规程(2025版)》。

二、主要内容

《规程(2025版)》共分为设置审批、登记、备案、校验及规范管理5部分。

(一)设置审批。对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负责的受理范围进行修订,对办理程序、申请材料以及审核要点进行明确。

(二)登记。明确了登记的受理范围及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业、解除停业等事项的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审核要点、登记要求等事项。

(三)备案。明确了诊所备案,中医诊所备案,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备案及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备案、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外出健康体检备案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要求。

(四)校验。明确了有效期内校验和有效期满换证的申请材料、审核要点、登记要求等事项。确定医疗机构校验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实施。

(五)规范管理。要求各级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六)附件内容。为医疗机构提供各类申请事项表格样表,可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使用。

文件自202618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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