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风网、南粤清风网、体外诊断网


2月8日,韶州清风通报,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邝贤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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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邝贤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邝贤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医保基金监管不力,造成巨额损失;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保业务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邝贤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邝贤旭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11月28日,广东省韶关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邝贤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韶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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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贤旭生于1978年10月,长期从事医疗保障工作。


2013年起任韶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2024年4月升任副局长(试用期1年),分管医保经办、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等核心业务;


曾推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村卫生站医保即时结算等创新举措,2023年获评“广东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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